主题词: | 桐柏县人民政府关于更新桐柏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通知 | ||
| 文号 | 桐政〔2025〕5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发布机构 |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29日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下载 | 桐政〔2025〕51号.doc | 文件编号 | TBZF4113302025006 |
桐政〔2025〕51号
桐 柏 县 人 民 政 府
关于更新桐柏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清淮街道办事处、淮北街道办事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相关国有企业:
为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进一步培育和发展土地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豫自然资办函〔2023〕10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在原有土地定级估价成果上,结合城区近几年土地利用发展现状、土地市场实际情况和未来城镇发展方向,完成了新一轮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技术成果顺利通过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南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的专家验收。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更新调整后的桐柏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实施,作为我县今后土地资产管理、供应、统计、交易的依据,本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执行。2019年8月12日公布的《桐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桐柏县城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通知》(桐政〔2019〕57号)废止。
附件:1.桐柏县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表.docx
桐柏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