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政〔2023〕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
《桐柏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桐柏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桐柏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创建规范、优化、便利的无障碍人居环境,提升县城建设品质,提高公共服务功能,推动城镇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实现残疾人、老年人等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加大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力度,完善我县无障碍设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创建目标
将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内容接入城市规划体系当中,保证无障碍环境规划建设层层落实,使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律保障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信息无障碍服务深度应用、无障碍人文环境不断优化,无障碍设施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包容性水平明显提升,进而形成“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无障碍环境,将“家庭、社区、生活、生产”全覆盖,确保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残联对我县创建情况进行评估时达到80分以上,并高标准通过国家验收。
三、创建内容
(一)安全便捷无障碍环境建设
1、道路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在各种路口、出入口及人行横道等处缘石坡道设置率应达到100%,缘石坡道应符合《建筑与市政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的要求。人行道上设置盲道,在上下坡边缘处、转弯处及其他有需要处设置提示盲道,道路周边场所、建筑物等出入口设置的盲道应与道路盲道相衔接,并符合《建筑与市政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符合无障碍要求的新建道路数量占新建道路总数比例为100%,符合无障碍要求的既有道路改造数量占既有道路改造数量比例为80%。
责任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公共交通设施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符合无障碍要求的新建公共交通设施数量占新建公共交通设施总数比例为100%,并符合《建筑与市政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铁路旅客车站设计规范》(TB10100—2018)等技术要求。
已建公共交通设施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设置无障碍标志。符合无障碍要求的既有公共交通设施改造数量占既有公共交通设施改造数量比例为80%。
对公共交通线路进行无障碍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公交站台设置进站车辆语音提示,公交车站等候区提示盲道、盲文,配备无障碍公交车。符合无障碍要求的市内公共交通线路数量占市内公共交通线路总数比例为80%。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3、应急避难场所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应急避难场所无障碍建设内容包括: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坡道,无障碍道路导向标识,无障碍避难区域等,确保无障碍避难场所的可达性。符合无障碍要求的应急避难场所数量占应急避难场所总数比例为100%。
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二)健康舒适无障碍环境打造
1、社区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符合无障碍要求的新建居住社区数量占新建居住社区总数比例为100%,并符合《建筑与市政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的要求。
符合无障碍要求的既有居住社区改造数量占既有居住社区改造数量比例为80%。主要改造内容为:社区内人行道、公共绿地、公共场所、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停车位、社区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城关镇、城郊乡
2、居住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符合无障碍要求的新建居住建筑数量占新建居住建筑数量比例为100%,并符合《建筑与市政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的要求。
既有居住建筑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有电梯的住居建筑增加电梯内扶手,待更换电梯时选用无障碍电梯,公寓、宿舍增设无障碍公共卫生间。符合无障碍要求的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数量占既有居住建筑改造数量比例为80%。
责任单位:城关镇、城郊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规划中心
3、无障碍家庭改造
逐步对困难重度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无障碍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根据需要,地面平整及坡化、设置低位灶台(盲人家庭灶台有煤气泄漏报警装置)、房门改造、安装语音对讲门铃(或可视门铃、闪光门铃)、坐便器改造、安装卫生间热水器、扶手(洗手池扶手、坐便器扶手、淋浴扶手)、浴凳及改善残疾人、老年人家居卫生条件的其他设施。
实施改造的困难重度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数量占计划改造的困难重度残疾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总数比例为100%。
责任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民政局
(三)多元包容无障碍环境创建
1、公共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1)新建公共建筑无障碍环境建设
新建公共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符合无障碍要求的新建公共建筑数量占新建公共建筑总数比达到100%。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既有公共建筑无障碍改造
办公科研司法建筑、教育建筑、医疗康复建筑、体育建筑、文化建筑、商业服务建筑、汽车加油站等既有公共建筑无障碍改造主要内容为:建筑物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大型场所设置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政府办公建筑的对外服务窗口、医院、邮政、电信、银行等公共服务建筑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和轮椅席位,宾馆要有一定数量的无障碍客房。
符合无障碍要求的既有公共建筑改造数量占既有公共建筑改造总数比例为80%。
责任单位:各相关单位
2、城市广场绿地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
(1)新建城市广场绿地无障碍环境建设
新建的广场、绿地、公园绿化活动场地等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规划中心
(2)已建城市广场绿地无障碍环境改造
已建广场、城市绿地等进行无障碍改造。主要改造内容为:城市广场、城市绿地等活动场所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厕位,停车场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在显著醒目位置设无障碍标志,无障碍行进路线图,无障碍休息区,售票、检票处、服务台等服务建筑,同时要设低位服务设施,并在售票口前设置提示盲道。
符合无障碍要求的公园绿化活动场地、广场数量占公园绿化活动场地、广场总数比例为100%。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3、独立式公共厕所无障碍环境建设
独立式公共厕所的无障碍环境主要建设内容为:公厕出入口设置无障碍出入口,无障碍厕位,无障碍小便器,无障碍洗手盆,厕所内设置无障碍通道,地面进行防滑处理且排水通畅。符合无障碍要求的独立式公共厕所数量占独立式公共厕所总数比例为80%。
责任单位:县城管局
4、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无障碍建设与改造
(1)新建福利及特殊服务教育
新建的特教学校、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康复中心、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残疾人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老年人服务设施等建筑在规划、设计、施工、监理及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计规范》(JGJ76—2019)、《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 等技术要求。
责任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民政局
(2)已建福利及特殊服务教育
凡进行扩建、改建的儿童福利机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等福利及特殊服务教育机构,应同步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且应保证使用功能的系统性和连贯性。主要改造内容为:出入口坡化处理,设置无障碍通道、无障碍休息区,无障碍楼梯,无障碍语音提示装置,无障碍厕所及无障碍厕位、低位服务设施,室内外主要位置地面铺设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符合无障碍要求的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数量占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总数比例为100%。
责任单位: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民政局
5、政府网站、政务app无障碍建设
桐柏县人民政府逐步优化残疾人组织网站使之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同时,政府网、政府公益活动网站、政务app应逐步达到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
符合无障碍和适老化要求的政府网站、政务 APP 数量占政府网站、政务 APP 总数比例为80%。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残疾人联合会
6、无障碍信息交流建设
(1)当地的电视台出台的节目和政府公开出版发行的影视类录像制品,配备字幕;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2)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发布重要的政府信息和与残疾人相关的信息,为残疾人提供语言文字提示等信息交流服务。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残疾人联合会
(3)落实无障碍信息消费政策,基础电信企业应对视力、听力、语言残疾人使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宽带网络服务等费用予以适当优惠。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
(4)在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共场所为残疾人提供语音和文字提示、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同时,图书馆逐步开设视力残疾人借阅室或借阅区域,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为残障人士阅读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文广旅局
提供无障碍服务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新闻类电视节目、公共图书馆等)数量占提供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总数(新闻类电视节目、公共图书馆等)比例为80%。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创建行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无障碍环境创建工作顺利执行,成立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政府办、宣传部、县委办、公安局、财政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规划中心、残疾人联合会、司法局、教体局、卫健委、文广旅局、商务局、党群系统事管局、市场监管局、银监办、工信局、民政局、融媒体中心、统计局、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城关镇、城郊乡等部门协同参与。
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和协调全县无障碍环境建设与改造工作,制定全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并做好跟踪检查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定期协商研究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问题,推动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县的工作实施。
(二)制定政策,完善标准
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政策,推动制定鼓励无障碍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无障碍设施管理相应制度。制定《柏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县工作管理办法》、《桐柏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县巡查制度》、《桐柏县创建全国无障碍环境示范县工作验收制度》、《桐柏县无障碍设施管理制度》等。
(三)加大投入,强化保障
按照《全国无障碍示范城市管理办法》精神,紧紧围绕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要求,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分批对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环境进行提升改造。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慈善总会等社会慈善机构积极筹集助残善款。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形成多渠道、全方位的资金投入格局。借助“城区燃气管网、淮渎路提升改造”等项目提升人行道、盲道、坡道等无障碍设施。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管理工作是民生工作、是全社会的工作,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群众需求,创新宣传教育模式,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开设专版、专栏、专题,用新的角度、新的形式,动员群众、营造声势、推广经验,开展全方位、多视角、高密度的立体宣传。要善于借助互联网、手机、流动户外广告等新兴媒体拓展平台,利用好微博、微信、微视、微电影等传播手段,扩大传播覆盖范围。及时曝光鞭管各种损害和破坏无障碍设施等不文明行为和现象,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参与热情,让全社会形成共同参与、共同关注、齐力维护、全面建设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关爱老年人、残疾人的社会公众意识。
(五)全面排查,重点改造
无障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范围对我县无障碍设施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我县无障碍设施建设现状,建立台账。根据排查结果制定无障碍建设和改造计划,加快推进实施。
(六)开展培训,提升技能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就《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城镇新建、改建、扩建的道路、城市广场、城市绿地、居住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公园等场所的工程设计、审批和施工人员进行认真培训,每道工序实施前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质量交底,进而达到“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筹规划”的目的,确保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与城市主体规划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规范有效”。
(七)加强监督,落实考核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成立无障碍发展促进会,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媒体代表等参与的无障碍监督员队伍,形成监督合力,进一步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社会监督。同时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制度,把无障碍环境建设纳入各级单位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以及干部目标考核责任制。
(八)加强管理,确保运营
加强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各成员单位即为本单位无障碍建设职责范围内的管理人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保护,有破损或故障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公安部门要坚决查处任意破坏、非法挤占无障碍设施的单位和个人,以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运行。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6月27日,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若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政策,我县遵照执行,与原有政策冲突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主题词: | 桐柏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 | ||
文号 | 桐政〔2023〕5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桐柏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3年7月9日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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