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非遗传承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非遗保护、传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桐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专家库的目的和意义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旨在汇聚各领域专业人才,为我县非遗项目申报、评审、保护规划制定、传承人认定、保护措施实施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专业指导,推动我县非遗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二、专家库职能
(一)参与非遗项目的调查、挖掘、整理和研究工作;
(二)参与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工作;
(三)参与非遗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的制定、论证工作;
(四)指导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
(五)参与非遗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六)开展非遗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承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的其他非遗保护相关工作。
三、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要求。
(二)专业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民俗学、人类学、艺术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
2. 长期从事非遗保护、研究、传承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 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4. 在非遗保护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士;
5.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高等院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
6. 长期从事文化艺术、工艺美术、传统技艺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可自行申报,填写《桐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相关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入库,并出具推荐函;
(三)材料审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面试;
(五)公示确认: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五、专家库管理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和调整;
(二)建立专家档案,详细记录专家基本信息、专业特长、工作业绩等;
(三)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选聘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四)对专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五)为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库建设工作,积极推荐优秀专业人才;
(二)入库专家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非遗保护工作,为我县非遗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加强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升非遗保护工作水平。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日。
附件:桐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桐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1
桐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推荐表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民族 | |||||||
工作单位 | 职务 | |||||||||
专业职称 | 手机号 | |||||||||
主要成果 工作经历 | ||||||||||
承诺书 |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入选专家库成员,我承诺严格遵守非物质文化 遗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完成赋予的 各项任务。在参加相关非遗项目、传承人、保护单位等评审工作前,主动报告本人参与申报的情况,自觉回避。 申 请 人: 年 月 日 | |||||||||
主管单位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