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5-09-15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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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非遗传承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在非遗保护、传承、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建立桐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专家库的目的和意义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旨在汇聚各领域专业人才,为我县非遗项目申报、评审、保护规划制定、传承人认定、保护措施实施等工作提供智力支撑和专业指导,推动我县非遗保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发展。

二、专家库职能

(一)参与非遗项目的调查、挖掘、整理和研究工作;

(二)参与非遗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认定工作;

(三)参与非遗保护规划和保护方案的制定、论证工作;

(四)指导非遗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

(五)参与非遗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工作;

(六)开展非遗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承担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委托的其他非遗保护相关工作。

三、入库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热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3. 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专家工作要求。

(二)专业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民俗学、人类学、艺术学、历史学等相关学科领域有较深造诣;

2. 长期从事非遗保护、研究、传承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3. 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4. 在非遗保护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专业人士;

5. 具有相关专业背景的高等院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

6. 长期从事文化艺术、工艺美术、传统技艺等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

四、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可自行申报,填写《桐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入库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单位推荐:各相关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士入库,并出具推荐函;

(三)材料审核: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四)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必要时可进行面试;

(五)公示确认: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入库。

五、专家库管理

(一)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评估和调整;

(二)建立专家档案,详细记录专家基本信息、专业特长、工作业绩等;

(三)根据工作需要,从专家库中选聘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四)对专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五)为专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和经费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家库建设工作,积极推荐优秀专业人才;

(二)入库专家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非遗保护工作,为我县非遗事业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三)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要加强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提升非遗保护工作水平。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日。

附件:桐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桐柏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 1

       桐柏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专业职称


手机号


主要成果

工作经历


承诺书

我保证如实填写本表各项内容,如果入选专家库成员,我承诺严格遵守非物质文化 遗产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完成赋予的 各项任务。在参加相关非遗项目、传承人、保护单位等评审工作前,主动报告本人参与申报的情况,自觉回避。

  人:

     

 

主管单位意见

 

 

(公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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