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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桐柏县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来源: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时间:2023-11-2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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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政办〔20238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我县目前电梯安全现状,为提升群众乘梯安全满意度,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桐柏县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方案》印发给各单位,请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工作。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6

桐柏县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方案

 

电梯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日益成为政府重视、媒体关注、百姓关心的民生问题。近年以来,随着我县电梯用户迅速增长,部分电梯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管理不善,电梯故障时有发生,为了有效遏制电梯事故高发势头,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共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2022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活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全面掌握我县电梯安全状况,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着重治理“小产权”、“三无”(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等脱管、漏管电梯,推进老旧电梯安全治理,提高电梯检验合格率、注册登记率,进一步解决“问题电梯”,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完善96333电梯应急救援体系及智慧监管平台,覆盖率要达到100%,救援到场时间20分钟以内。进一步强化电梯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及安全乘梯宣传教育,提高乘梯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确保全县电梯安全运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形成“企业全面负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监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预防电梯事故,减少电梯故障,确保安全,保障民生。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企业自查自纠

1、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销售单位自查。

组织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对所维保的电梯逐台开展全面检查,组织电梯销售单位对所销售电梯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电梯使用单位是承担电梯安全管理责任的主体。重点自查:电梯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或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隐患整改情况;电梯检验和注册登记情况;电梯维保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电梯档案管理及制度建立实施情况。

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具体负责所维保电梯的质量安全,重点对电梯驱动主机(含制动装置)、层门系统、平衡系数、附加制动器等进行技术检查。

2、县住建部门组织电梯建设单位自查;组织辖区已报备项目电梯所附属建筑物的建设单位,对已开工但尚未进行整体验收的建筑物所安装电梯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重点自查电梯未经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情况。

3、县房管部门组织电梯物业单位自查;组织辖区电梯物业单位对电梯管理情况进行自查。重点自查:电梯维保合同签订情况;物业管理费中涉及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检修的专项资金份额及使用管理情况。

4、各乡镇(集聚区)、社区组织对辖区所有使用单位的电梯逐台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使用单位使用的电梯检验情况;电梯使用登记、变更、停用情况;电梯使用单位的责任落实和管理情况。

(二)组织开展监督检查

县市场监管、住建、房管等职能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重点对涉及电梯的使用管理、施工管理、物业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未纳入维修保养和检验及注册登记的电梯依法查处。各乡镇(集聚区)、社区要对无物业管理和未纳入管理的电梯进行检查登记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专项整治“三无”电梯和老旧电梯

通过组织自查和监督检查,建立“三无”电梯台账和使用年限达到15年的老旧电梯台账。县市场监管、住建、房管等职能部门和各乡镇(集聚区)、社区,对无物业管理的,要督促其落实物业管理单位,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或小产权电梯由属地乡镇和社区代管;对无维保单位的要督促物业部门落实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对因资金问题造成“三无”的要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和电梯所有权人予以解决;对老旧电梯,要督促使用单位进行安全评估或检验,并根据评估或检验结果进行更新、改造、修理或停用。

(四)建设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

在县电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各乡镇(集聚区)、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统筹推进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将其纳入南阳应急救援平台,按照区域负责、就近解困、消防兜底的原则,整合救援资源,建立电梯所属维保公司、社会其他电梯维保单位、消防部门三级救援体系,形成责任明确、预警有效、响应及时、解救迅速的电梯应急处置救援网络。

(五)推行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按照“政府鼓励、商业运行、中介实施、企业自愿”的原则,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公众聚集场所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实行电梯责任保险,逐步向社会推行,发挥责任保险的社会管理职能和经济补偿功能,提高电梯事故赔付能力。

三、职责分工

县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逐台自查,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使用时间长(15年以上)、使用强度大(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水平低(回迁房、保障房等)、管理力量弱,以及自查问题尚未整改、群众投诉举报、销售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对维保单位进行监督抽查;牵头建设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会同应急部门推进电梯责任保险。

县住建部门:组织电梯所附属建筑物的建设单位自查,对已开工但尚未整体验收的建筑物进行排查,对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重点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会同房管、财政部门,明确电梯维修资金简化使用程序。

县房管部门:组织物业对电梯管理进行自查,对物业关于对电梯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对电梯使用场所尚无合法业主委员会的、无物业管理的,依法进行规范。会同财政部门,明确电梯维修资金,简化使用程序。

县财政部门:会同住建、房管部门,明确电梯维修资金,简化使用的程序。

县公安部门: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的违法行为,对社会公众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电梯安全规定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县消防部门:对电梯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建设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  

乡镇(集聚区):组织对无物业管理电梯的检查登记,协调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对无法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的,指定属地社区代管,纳入定期检验、注册登记和维修保养;加强对辖区使用单位和居民进行电梯法制和安全知识宣传,组织开展电梯安全隐患日常排查治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职能部门报告;配合各职能部门和维保单位做好应急演练、应急救援、执法检查等工作。

县文旅、教体、卫健、交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电梯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其中教体部门负责将电梯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内容。

四、工作进度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20231130日之前)

召开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动员会,落实人员和经费,集中部署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的意义,动员有关部门和电梯生产、经营、使用等单位,以及行业协会、业主委员会、保险机构等参与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工作。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23121日—20231231日)

1、组织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保、销售、物业等单位逐台排查在电梯使用、维保、制造、施工、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进行整改。

2、组织各职能部门、乡镇(集聚区)对本辖区内在建、计划启用、正在使用的所有电梯进行普查登记,并对存在安全隐患和管理问题的电梯进行监督检查。

3、对自查自纠还未完成整改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电梯,逐台建档、督促整改、落实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其中“三无”电梯、老旧电梯单独建档。

(三)第三阶段:集中攻坚(202411日—2024331日)

1、对前期所建立隐患问题台帐中还未整改到位的要采取综合治理措施,集中攻坚。

2、对“三无”电梯、老旧电梯逐一进行专项治理。

3、对已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房屋,由住建、房管、财政部门明确并建立维修资金简化程序;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缺失或不足的,按照“政府统筹、财政支持、群众参与、过程公示、部门协同”的原则协调解决。

4、对事故隐患严重的电梯和“问题电梯”数量大且集中的,县电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作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示。

(四)第四阶段:总结提高(202441日—2024630

县电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集聚区)、县直单位电梯民生实事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建立完善电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完成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稳步推进电梯责任保险,持续提升电梯监管保障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落实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的组织保障,现成立县电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任副组长,县市场监管、住建、房管、财政、发改、公安、应急、各乡镇(集聚区)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管局,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集聚区)和有关部门也要分别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方案,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本部门的电梯安全工作。县电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督查委、县政府办要切实加大督查工作力度,不定期对全县电梯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在媒体通报,并督促相关部门和乡镇(集聚区)限期整改到位。

(二)建立协调机制。电梯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和各乡镇(集聚区)、多个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辖区乡镇(集聚区)的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乡镇(集聚区)、部门合作,多元共治,齐抓共管。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电梯使用常识和应急救援知识,发动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电梯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向社会公示曝光电梯重大安全隐患,有效震慑电梯违法行为,营造强大的整治舆论氛围。同时,通过集中宣传活动,让群众学习和掌握电梯安全常识,提高电梯安全乘用水平,促进全社会关心、关注电梯安全,营造“电梯安全你我有责,安全乘梯、文明乘梯”的良好社会氛围。

主题词 《桐柏县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方案》
文号 桐政办〔2023〕81号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6日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桐柏县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方案》政策解读 

《桐柏县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方案》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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