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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时间:2023-11-2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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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和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放心乘梯,依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令第74号)、《河南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南阳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起草了《桐柏县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方案》。

二、起草过程

结合我县实际,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桐柏县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方案》。《方案》征求了住建局、房管局、财政局、公安局、消防大队、教育局、各乡镇政府等有关单位意见,经合法合规和公平竞争审查,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2023年11月6日,《桐柏县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方案》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

三、工作目标

电梯安全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和各乡镇(园区)、多个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辖区乡镇(园区)的责任,建立协调机制,加强乡镇(园区)、部门合作,多元共治,齐抓共管保障我县电梯安全稳定运行。

四、各部门职责

市场监督管理局

负责组织电梯使用单位、维护保养单位电梯销售单位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使用时间长(15年以上)、使用强度大(商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配置水平低(回迁房、保障房等)、管理力量弱,以及自查问题尚未整改、群众投诉举报、销售单位报告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电梯

住建局

组织电梯所附属建筑物的建设单位自查,对已开工但尚未整体验收的建筑物进行排查,对电梯机房、井道、底坑等土建工程的质量监督,重点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

房管局

负责组织电梯物业单位。对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的管理行为进行监督规范;对电梯使用场所尚无合法业主委员会的、没有物业管理的依法进行规范

公安局

依法查处破坏电梯设施的违法行为,对社会公众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电梯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治安处罚

县消防部门

对电梯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参与建设96333电梯应急处置平台

乡镇政府

组织辖区内对没有物业管理电梯的检查登记,协调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者;对无法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的,指定属地社区代管纳入定期检验、注册登记和维修保养

其他行业主管部门

负责本行业、本系统电梯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其中教育部门负责将电梯安全常识纳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内容

五、解读咨询渠道

单位: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王佳

联系电话:0377-68222635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桐柏县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桐柏县电梯安全监管联合治理方案》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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