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县政府 > 桐政 > 2022
桐柏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柏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时间:2022-07-11浏览量:
分享:

  桐政〔2022〕5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桐柏化工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相关部门:

  

  《桐柏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6月27日

  

  桐柏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南阳视察时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在保障人民健康中的优势和作用,认真落实国家中医药政策方针,统筹推进桐柏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走好新时代医圣故里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之路,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3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1〕3号)以及《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豫发〔2020〕4号)《中共南阳市委  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提质扩容。健全县乡村三级中医药服务体系。到2022年年底,桐柏县公立中医院一期投入使用,三年内,建成“二甲”中医院。完成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其他专科医院中医药科室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仲景苑”建设。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建设全覆盖,30%建成“示范中医馆”。建成30个中医药服务示范村卫生所(室)。

  

  (二)建设区域医疗中心。依托桐柏县公立中医院、桐柏中医医院,对标省级专科,提升水平,争取建成2至3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辐射桐柏及周边区域。

  

  (三)加强中医优势专科建设。以经方应用为主题,做优做强中医内科、肛肠、儿科、皮肤、妇科、针灸推拿以及老年病、肿瘤病、周围血管病、心脑血管病、肾病等中医特色突出的专病专科。强化中医重点专科培育工作,到2025年,全县新建成3个市级中医重点(特色)专科。

  

  (四)实施“三名”工程。实施名医、名科、名院“三名”工程,以名医带名科,以名科创名院,推进桐柏县中医医疗水平提质建设。以表彰激励为导向,开展县级“名医、名科、名院”评选表彰工作,营造我县中医高地建设的良好环境。充分利用“名医、名科、名院”的影响力、吸引力、竞争力和辐射力,为我县中医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五)提升中医药公共卫生应急能力。将中医药机构和人员纳入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体系,设立中医防治专家组,中医药系统人员第一时间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处置,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桐柏县公立中医院、桐柏中医医院建设中西医结合公共卫生应急救治中心。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支持县级中医院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支持本地中药企业研发生产防治重大传染病的中药药剂。

  

  (六)推进中西医融合发展。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等临床科室中医医师配备,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加强中西医会诊制度,开展中西医联合诊疗活动,逐步建立“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多学科诊疗体系。实施中西医协作攻关工程,鼓励科室间、院间和医共体内部开展中西医协作,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联合攻关。将中西医结合工作成效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持续开展“西医学中医”培训,对临床医师开展中医药专业知识轮训,提升医师的常规中医诊疗能力。

  

  (七)健全“治未病”服务体系。推进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立“治未病中心(科)”;仲景苑、中医馆均设置“治未病”服务单元;中医“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到2025年,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以上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  

  

  (八)强化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设置康复中心(科),到2025年建设2家县级以上示范中医康复中心(科)。在其他医疗机构推广中医康复方案和康复技术,实现中医康复服务全覆盖。探索中西医结合慢性病防治技术路径,推动中医康复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进机构。推动“中医师”家庭签约服务。第一批每名中医师签约不低于10个家庭,分三批进行,争取2022年底覆盖全县6万人。做好慢病管理、养生保健、疾病预防和危急重症救治,大力发展基层仲景馆,使仲景馆遍布乡村和社区,统一饮片的煎煮配送。

  

  (九)推广“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加快中医药5G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将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中医药文化、健康旅游等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个性化、便捷化、共享化、精准化、智能化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探索建立智慧中医院、互联网中医院、智慧中药房;探索实施智慧医疗,在中医医院建立智能配送中心,鼓励开展县区免费配送中药汤剂等服务;探索建立互联网中医药培训和中医“治未病”健康管理平台,推广应用互联网基层中医药辅助诊疗系统等。

  

  二、做大做强桐柏特色中药品牌,推进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提升中药品质。成立桐柏县中医药产业发展工作专班,统筹桐柏县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奖扶、种植、培训、加工、科研、文化旅游等,努力把中医药产业做成产业链和集群。以中药材特色小镇为基础,着力打造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桐柏中药品牌。以质量和需求为导向,暂定对仿野生中药材桔梗、射干、苍术、黄精、柴胡、丹参、连翘七种中药材种植规模达到100亩连片以上,对其进行奖扶。避免规模、品种小散乱,提倡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种植,加快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产品加工优势,从而推进中医药产业发展。将中药材种植纳入经济作物种植政策补助范围。鼓励野生抚育、生态种植、仿生栽培,加强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推进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产品认定、保护及运用。推行“林地+药企+种植基地”合作模式,支持中医药企业自建或联建“定制药园”,引导医疗机构、制药企业采购“定制药园”中药材。建设桐柏县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圃、桐柏县道地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桐柏县中药材科普基地。至2025年,全县优质高效中药材种植面积达10万亩,建成高标准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5个,“定制药园”2个,中药材种植年产值达10亿元以上。

  

  (十一)发展现代中药产业。规划建设桐柏中药产业园,实施中药企业创新工程,鼓励科技创新,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加快中药新药研发,建设现代中药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吸纳企业和高端人才集聚。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建设现代中药创新、产业化发展集聚地,培育发展中医药特色产业集群。加大药企招商引资,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壮大若干个本地新兴中药企业。建设一处现代中药材物流仓储基地、中药材标准化初加工与仓储物流中心,培育发展中药企业集群。到2025年,力争建成中药制药企业1家,药食同源企业1家,年产值达1亿元中药企业2家,把中药材产业打造成桐柏县支柱产业。

  

  (十二)打造“宛艾”品牌中心。发挥艾资源优势,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艾产业发展规划(2019—2023年)的通知》(宛政办〔2019〕46号),建设集规模化种植、标准化加工、科学化管理、规范化应用为一体的艾产业链,加强市场管理,提升艾产品档次和高科技含量,建设打造“宛艾”品牌中心,打响“宛艾”品牌。培育1至2个超千万元龙头艾草企业,建成1—2个有影响力的艾草小镇和艾草产业园。

  

  (十三)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研发推广应用。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监管,支持医疗机构研发院内中药制剂,开展特色临方炮制,做好名老中医验方制剂保护传承。允许医疗机构院内中药制剂在专科协作、对口帮扶、医共体等合作体系中调剂使用。

  

  (十四)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落实中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推进中药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建立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追溯体系。加强中药不良反应监测,强化中药质量监管及合理使用。推进中药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三、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发展中医药健康产业

  

  (十五)建设张仲景健康城桐柏重点项目。在淮源镇、平氏镇、程湾镇、黄岗镇、回龙乡等地建设中医药规范化道地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一处集研发、教育、培训、文化交流、中药材科普等为一体的中医药产业科研园。以映山红康养中心为支点,大力发展中医药康养产业。以佛教学院二期工程为依托,打造以中医药+旅游+康养的康养园。到2025年,结合本地中医药资源优势,分别建成1—2个中医药特色小镇,建设2—3个能代表地方特色的标志性中医药项目。

  

  (十六)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发挥桐柏自然资源和中药材资源优势,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并将其纳入桐柏县全域旅游发展内容,把仲景文化地域特色融入旅游景点、宾馆、酒店等。鼓励建设与中药材种植、田园风情、户外健身等生态休闲旅游结合的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打造中医体验游、中药观光游等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创建省、市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

  

  (十七)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支持中医药养生保健机构建设,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生保健机构,培育一批技术成熟、信誉良好、品牌知名的连锁式中医馆、艾灸馆等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使中医养生馆遍布城乡。发展体医融合,大力推广太极拳、八段锦等中医健身功法,与全民健身运动有机结合,促进中医养生保健与体育运动融合发展。广泛普及中医针灸、按摩、推拿、拔罐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大力推广药膳、食疗等健康生活方式,普及中医药健康理念。

  

  (十八)大力发展中医药医养结合。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整合医疗资源,支持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不同经营性质的中医药医养结合机构;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的一级以下中医医疗机构实行备案管理,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养老服务并符合养老机构条件的,与其他养老机构享受同等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优惠扶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建设一批中医药医养结合示范基地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发展中高端医养结合体,开发建设环境优美、品位高端、功能完备、服务完善、文化独特的养生养老健康生态宜居集聚区。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和科研建设,打造中医药人才高地

  

  (十九)打造桐柏县中医特色专科。桐柏县公立中医院建设中医特色专科,研究疑难杂症,提升对肿瘤病、血栓病、肾性综合征、风湿类风湿等病的治疗水平,打造成为中医药医疗科研旅游康复基地。

  

  (二十)提高中医药教育水平。支持本地医疗机构加强对中医药传统文化功底深厚、热爱中医的医护人员的选拔培养。强化中医思维培养和中医临床技能培训。强化本地中医医院中医临床教学培训职能。大力发展中医药职业教育,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康复、健康养老、健康旅游、中草药种植与鉴定、炮制等相关专业,培养具有工匠精神的中医药职业技术人才。

  

  (二十一)支持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师资队伍和培养基地建设,按实际需求开展基层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和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培养基层优秀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选拔、流动和职称晋升机制。提高“县管乡用”中医医师比例。创新科学的中医用人体制,服务好中医医师的多点执业,公立医院可聘任使用县域内基层执业中医医师,充分发挥基层执业中医医师的作用。提升县乡中医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重点向基层中医中、高级职称岗位倾斜。对于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相对集中的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在原有标准上各提高10%。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成立桐柏县中医协会,发挥好协会的服务引导作用。

  

  (二十二)支持师承及确有专长人才成长发展。认真落实《河南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实施细则(暂行)》,规范带徒授业和医术传承活动。增加多层次的师承教育项目,支持名老中医师收徒授业、带教传承,建设“桐柏中医名师(名中医)”传承工作室。绩效工资分配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鼓励中医院设立中医(专长)医师岗位。鼓励民间中医药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在经方、灸疗、针法等方向探索师承路径。

  

  (二十三)健全人才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国家、省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精神,构建符合中医规律的绩效标准,建立以提供中医药服务的质和量为核心的内部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完善中医药职称评聘制度,将中医药学才能、医德医风作为中医药人才主要评价标准,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加大对中医药人才的支持力度,建立中医药人才奖励制度,在人才选拔中设立中医药专项;加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必要时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优秀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家级、省级人才计划评选。

  

  (二十四)推动中医药科研和创新。加大中医药科研投入,加快推进省级中医药实验室、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对桐柏县对口帮扶。积极创造条件,承担国家、省、市高水平科研项目,加强仲景原创理论创新及中医药的现代传承研究,加快仲景方药、针灸技术在重大疾病、疑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方面的临床研究和应用。鼓励支持中医药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逐步完善奖励政策。支持企业、医疗机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协同创新,完善中医药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模式。

  

  五、弘扬仲景文化,打响仲景品牌

  

  (二十五)大力传承弘扬仲景文化。深入研究张仲景历史和张仲景文化内涵,加大仲景文化宣传推介力度,开展仲景文化传播行动,营造全民爱中医、学中医、用中医的良好社会氛围。实施仲景文化进社区、进校园、进家庭、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六进”活动。办好“仲景大讲堂”,广泛普及中医药健康知识,提升居民中医药健康素养。持续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以点带面,逐步铺开,到2022年覆盖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覆盖比例达到50%以上。

  

  (二十六)挖掘传承仲景学术精髓。深入挖掘和传承发展仲景学术精华,开展仲景医学文献和古籍整理研究工作,推进中医药古籍文献数字化,创新发展仲景方、药、针、灸理论体系和应用。挖掘整理传统中药炮制、制剂技术工艺,形成统一规范传承推广。开展民间中医特色疗法收集、整理、评价及推广工作。鼓励具有突出价值的民间传统中医药文化表现形式、中医药特色疗法、技术工艺申请中医药传统知识、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十七)加强仲景文化宣传推介。建立桐柏中医药文化宣传推广工作长效机制,加大中医药宣传投入,把仲景品牌、桐柏中医药品牌作为发展桐柏的一张亮丽城市名片进行宣传推介。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各类宣传资源,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共同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在城区建设一批中医药主题公园、中医药示范街、中医药文化角,在主要入县口设置仲景文化标志,营造桐柏浓厚的中医药文化宣传氛围。

  

  六、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中医药发展活力

  

  (二十八)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县财政将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足额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根据工作需要逐步递增,作为重点支出予以保障。同时县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支持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研、中医专科建设、中医药文化建设、中医药宣传等工作,以适应全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工作需要。县政府加大对公立中医院基础建设、设备购置等投入。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通过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推进公立中医医院建设项目。

  

  (二十九)完善价格及医保政策。落实南阳市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医保措施,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结合本地实际对服务价格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县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定期研究本地医保支持中医药存在的实际问题,医保部门自觉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向中医医疗机构予以倾斜。将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中药(含医院制剂、颗粒剂)按规定纳入医保范围。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实行中西医定额支付病种、日间手术病种同病同价。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三十)强化规划用地保障。中医药产业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中医药项目用地需求,为中医药发展提供用地保障。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城市转型中退出的工业用地根据相关专项规划用于发展中医药产业,并依法简化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三十一)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实体经济、企业技术创新、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药用植物免征增值税,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1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纳税人从事中药材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十二)加强金融扶持。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医药企业上市融资和发行公司信用类债券。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医药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推广、重大装备应用等方面的融资支持力度。县、乡政府依法依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中医药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力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提升中医药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加工能力,搭建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金融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

  

  (三十三)支持社会办中医。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开办中医门诊部或个体中医诊所,支持现有民营中医医院升级上档,依规拓展服务领域。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对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医保定点、科研立项、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一视同仁。支持符合条件的社会办中医医疗机构承担居民慢性病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并享受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待遇。鼓励社区为家庭提供医生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支持创建基层中医传承创新工作室,鼓励基层中医团队学术研讨和成果研究。利用县财政中医事业发展基金培育1—2家有影响力、专科水平较高的基层中医传承创新工作室,突出本地特色,充分发挥基层中医的优势和民间秘方的作用。在培训、成果研发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三十四)坚持中医药优先发展。进一步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县委、县政府将中医药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内容,充分挖掘我县中医药发展的优势和潜力,把中医药作为大民生、大事业、大产业来抓。各乡镇、各部门要支持中医药发展,在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安排等方面向中医药倾斜,在支持桐柏县中医药强县措施上有新突破。

  

  (三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作用,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集聚区)要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主任的中医药发展工作委员会,建立组织协调工作机制。要加强县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明确桐柏县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职能,做好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工作,统筹管理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七、附则

  本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根据实际执行情况适时修订完善。我县原有政策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主题词: 桐柏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
文号 桐政〔2022〕52号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桐柏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年7月11日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