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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解读方案
来源:教体局时间:2022-06-1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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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方案》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

  

  1.《实施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意义;

  

  3.控辍保学相关政策;

  

  (二)解读材料形式

  

  《实施方案》解读材料以文字形式制作。

  

  (三)解读渠道

  

  桐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解读日期

  

  文件印发之日。

  

  二、《实施方案》解读材料

  

  (一)《实施方案》的制定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抓好控辍保学、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是拔掉穷根、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按照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我县持续加大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将控辍保学作为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工作的重中之重,严密部署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多方联控联保责任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动态闭环管理,出台此项《实施方案》,确保控辍保学工作组织有力、高效运行。

  

  (二)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的意义。

  

  控辍保学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重要手段,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辍学问题,依法保证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控辍保学工作是教育扶贫的重要内容,义务教育有保障是精准扶贫“三保障”中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举措。

  

  (三)控辍保学相关政策

  

  1、什么是“控辍保学”?“控辍保学”就是控制学生辍学,加大治理辍学工作力度,保证适龄儿童和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是指小学六年和初中三年,共九年;适龄儿童少年是指年满六周岁至十五周岁。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义务教育有保障:主要是指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保障有学上、上得起学。(《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关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开发〔2019〕15号)

  

  3、失学辍学:失学是指适龄儿童从未进入学校就读;辍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已进入学校就读中途退学。疑似辍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无正当原因未到校上课超过1个星期;辍学是指适龄儿童少年无正当原因未到校上课超出1个月。

  

  4、不属于失学辍学的范围

  

  不属于失学辍学的范围:

  

  (1)年龄满6周岁但仍在幼儿园就读或因身体等原因由家长申请延缓入学的适龄儿童。

  

  (2)年满15周岁或年龄不满15周岁但已初中毕业。

  

  (3)请假和休学的学生。

  

  (4)因重度残疾而安排送教上门的适龄儿童少年。

  

  (5)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

  

  (6)失踪失联的适龄儿童少年。

  

  (7)有本地户籍但在异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

  

  5、父母或者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义务教育应承担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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