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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文字解读
来源:自然资源局时间:2022-04-2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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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预案》解读方案

  

  (一)解读材料提纲

  

  1、《预案》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2、组织体系和职责

  

  3、预报预警

  

  4、应急响应

  

  5、应急保障

  

  6、预案管理与更新

  

  7、奖惩

  

  (二)解读材料形式

  

  《预案》解读材料以文字形式制作

  

  (三)解读渠道

  

  桐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四)解读日期

  

  文件印发之日

  

  二、《预案》解读材料

  

  (一)《预案》的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是什么?

  

  1、编制目的

  

  高效有序地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1〕20号文件精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28号)、《河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河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的通知》(豫政〔2019〕11号)

  

  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的应对工作。

  

  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做好应对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属地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

  

  5、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四级。

  

  (二)组织体系和职责

  

  1、指挥机构

  

  县政府成立桐柏县地质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县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郭存任政委,由县政府副县长鲁成豪任指挥长,由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程果、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倪广周任副指挥长,成员单位由应急管理局、发改委、武装部、教体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文广旅局、卫健委、气象局、供电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分管负责同志组成。

  

  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

  

  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成立相应的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2、指挥机构职责

  

  县指挥部主要职责

  

  县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县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3、应急工作组及职责

  

  发生大型以上突发地质灾害灾情后,县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综合协调、抢险救援、医疗救治、调查监测、安全保卫、后勤保障、新闻宣传等应急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应急工作组设立、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调整。

  

  综合协调组及职责:负责综合协调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抢险救援组及职责:负责抢险救援工作。

  

  医疗救治组及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抢救,及时报告人员伤亡和救治情况。

  

  调查监测组及职责:负责对灾害原因进行调查和动态监测,及时会商分析,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安全保卫组及职责:负责设置现场安全警戒线,疏散灾害发生区域人员;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现场周边地区道路交通秩序,实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导。

  

  后勤保障组及职责:负责应急物资、应急车辆、救援人员、公路抢通、气象预报、通信、资金、善后处理等保障工作。

  

  新闻宣传组及职责: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三)预报预警

  

  预报预警体系建设

  

  乡镇(产业集聚区)政府要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形成覆盖全县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网络。县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气象局等部门要密切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传送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汛情、气象等监测预警信息。

  

  预警分级

  

  根据气象和地质环境等因素,预测突发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大小程度,对可能发生突发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域进行预警,预警级别从低到高分为四级、三级、二级、一级,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红色标识。

  

  预警信息发布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本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预警工作,预警级别达到三级以上时应在网络平台及广播、电视媒体上向公众发布,并通过通信网络向群测群防员发送。预警内容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范围和风险等级等。

  

  预警响应

  

  预警信息发布后,预警区域内的乡镇(产业集聚区)政府及村(居)委会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的人员。受灾害威胁单位和人员要按照“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的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

  

  根据气象预报及实时雨情、水情监测等情况,预警级别应及时调整。超出24小时预警期,未再发布新的三级(黄色)以上预警或在预警时段内未发生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预警解除。

  

  (四)应急响应

  

  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程序,根据地质灾害的等级确定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灾害发生地政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关责任单位要在第一时间开展抢险自救等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专家组确定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已消除或得到有效控制后,经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批准,应急响应结束。

  

  (五)应急保障

  

  应急队伍: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应急成员有关单位要加强地质灾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工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消防救援队伍、乡镇(产业集聚区)和村(社区)应急救援志愿者组织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应急资金: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政府要将年度地质灾害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做好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工作,所需经费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分级负担。

  

  应急物资:各乡镇(产业集聚区)政府要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用于救灾的应急监测、调查、抢险、会商和通信等专业设备,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通信保障:各乡镇(产业集聚区)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通过有线电话、卫星电话、移动电话、无线电台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确保通信畅通。

  

  应急技术保障: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建立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和资料库,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支撑体系,我县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支撑单位为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勘查院。

  

  (六)预案管理与更新

  

  自然资源、应急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地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要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提请县政府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七)奖惩

  

  奖励:对在地质灾害应对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豫政〔2012〕28号文件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追究:对在地质灾害应对工作中失职、渎职的有关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责任。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柏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桐柏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图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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