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桐柏县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领导责任。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始终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校主体班次教育培训重点内容。二是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听取汇报3次,召开各类专题会议10余次。三是分级分类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集中学法25次。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5次、专题考法5次。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巩固“放管服”工作成果,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总量38453件,按时办结率99.79%。制作电子证照3.8万张,归集数据160万条,调用数据接口4万次。二是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429个,其中跨部门联合任务387个,占比90.21%,检查结果公示率100%。三是构建县、乡镇、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办理各类法律援助155件,法律帮助103件,公证事项770 件,解答法律咨询3100余人次,提供法律意见1071条,为村居重大事项出具意见26条,培育“法律明白人”2000余人次。四是为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6次,解答问题24个,出具法治体检报告6份。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政府决策法治化。一是提升立法联系点工作质效,累计挂牌立法联系点17个,参与市政府规章意见征求2次。二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制定《桐柏县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件;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参与各级决策审核600余起,提出风险防范建议1000余条。三是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审核行政文件和行政协议37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继续有效的27件,废止(失效)19件,决定修改2件。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指导,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挂牌成立“桐柏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伴随式”执法监督3次,案卷评查2次127卷,发现问题39个,下发各类文书21份,移交问题线索4个,责令6人作出书面检查,吊销2人执法证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明确执法主体资格43个,开展法律知识培训1000余人次,颁(换)发执法证件836个,新增230个,公布法律风险防控清单200余条。三是扎实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确定涉企执法联系点10个,聘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20名,梳理涉企行政检查事项300余项,设立涉企行政检查公示专栏32个,全面推行“扫码入企”工作,发现涉企检查问题线索7条,已全部整改到位。四是全面落实《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调整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的通知》要求,组织执法人员培训测试200余人、业务交流4次、案卷制作70余份。
(四)优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建立多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排查矛盾纠纷9645件,采取警调、诉调、访调对接,联合调处重大诉前纠纷1142件、民调纠纷2570件。二是以县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按照“1+4+5+N”模式,累计受理群众诉求3660余件,化解矛盾纠纷8776件。三是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受理行政复议案件58件,其中撤销6件,责令履行6件,调解申请人撤回8件,确认违法2件,维持19件,驳回11件。四是紧盯行政诉讼“双下降”工作,建立涉诉案件排查、交办化解、定期研判等闭环工作机制,下发提醒函16份,组织召开行政诉讼案件实质性化解协调推进会10余次,与郑州铁路中院、确山县法院跨区联动4次,府检联动介入1次,已经成功化解7起,实质化解1件。
(五)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法治建设根基。一是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组织大型宣传7次,专题普法15次,“法律七进”30余次,发放宣传培训资料万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二是强化基层法治阵地建设。累计建成237个乡镇、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被命名省市级法治示范乡镇16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社区1个、省级29个、市级152个,覆盖率80%以上,新集乡杨湾村被推荐申报创建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三是发挥新媒体智慧普法作用,制定了《桐柏县“法治光影 · 共筑和谐”普法短视频征集活动工作方案》,共征集短视频7条和典型案例近60篇,在省市县各类媒体发布法治相关报道100余篇。与融媒体合作拍摄的“普法十分钟”微短剧,在各类新媒体平台、“四季村晚”“文艺下乡”等群众活动现场播放100余次。
三、存在的不足、原因和问题整改情况
存在问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县乡执法监督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原因分析:县乡执法人员缺乏系统培训,个别执法人员法治意识淡薄,存在惯性思维和随性执法等现象;县乡执法监督体系作用发挥不到位,法制审核未完全按要求开展,事前监督、事中控制等监督手段欠缺;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足,不愿对身边发生的执法行为进行深度参与和监督。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法治教育,通过分层分类制定培训计划,以案释法、实战演练、问题复盘等方法,提升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二是加大法制审核力度,督促各单位优化调整法制审查队伍配备,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规范法制审查流程。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事实证据、重点程序节点的审核把控,防范败诉风险。三是整合县乡两级执法监督力量,拓宽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渠道,提升参与积极性,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开展“伴随式”“沉浸式”执法监督,针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实行“挂牌督办”,体现执法监督的严肃性。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初步安排
(一)强化政治引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坚持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学习机制,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加强基层执法人员实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规范执法程序,提高证据收集水平。
(二)加强法制审核,健全监督体系。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审查备案机制和过错责任追究机制,通过事前监督、事后追责的办法,倒逼行政执法人员规范、文明、公正执法。
(三)提升法治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放管服”各项工作要求,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企业法治保障,从源头上规范行政行为,从服务上保障民生,从法治上保驾护航,助推基层高效能治理、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落实普法责任,提升法治素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的实施为契机,针对行政人员、农村和社区等重点对象,制作不同类型的普法材料、典型案例、视频资料等,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