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公安局2026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
来源:时间:2026-03-17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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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为规范公安涉企行政检查行为,减少对企业合法合规生产经营的干扰,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结合我县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公安机关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主力军作用,通过严厉打击涉企违法犯罪、严格规范涉企执法行为提供优质高效涉企服务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提升企业对公安行政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二、检查主体与依据

检查主体:桐柏县公安局(含内设业务部门和派出所)。

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河南省消防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保安培训机构管理办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治安管理办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印章治安管理办法》《典当管理办法》《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办法》《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检查对象与范围

在全县范围内从事相关行业的金融单位,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其他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

四、检查方式与频次

以现场检查为主,结合随机抽查、资料查阅、远程视频、暗访等方式进行。

检查频次根据不同行业、不同要求确定(因举报投诉、转办交办、数据检测、被检查人申请、媒体曝光等线索核查触发的临时入企检查不计入频次)。检查时间根据社会治安、行业特点和风险等级合理执行,尽量避免集中、重复检查。

    五、检查程序

(一)计划审批:正常履行线下审批程序,由检查主办部门提出行政检查计划,经公安局领导批准后在《河南省营商环境扫码入监测管理系统》上报备检查任务,并上传《行政检查审批表》。

(二)检查实施:按照批准的检查计划或方案,对计划或方案中确定的检查对象进行检查,2名以上执法人员应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告知企业检查事项与依据,依法规范开展检查并开启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

(三)结果处理: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豫企码”将检查结果录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执法,严格遵守执法程序,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执法。

(二)树立服务意识,把服务融入执法检查中,既理性文明执法,又热情周到服务,进一步密切警民关系。

(三)强化执法监督,主动接受企业和群众等社会监督,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本计划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执行中执法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或上级要求适当调整,调整后需报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抄报县司法局备案。

附件:公安局行政检查年度计划.xlsx

 

                                                                 桐柏县公安局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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