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民政局2026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
为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民政领域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民政服务对象合法权益,依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坚持依法行政、问题导向、风险防控原则,着力提升监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检查对象
1.养老服务机构:全县范围内已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
2.经营性公墓:对全县范围内经营性公墓。
三、检查事项
(一)养老服务机构检查
1.安全管理:消防设施配备与维护、用电用气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情况。
2.运营规范:备案手续是否齐全、服务协议签订情况、收费标准公示、护理人员资质、老人权益保障措施。
3.资金使用:财政补贴资金的专款专用情况。
(二)经营性公墓检查
1.经营性公墓是否超标准建设墓穴,是否落实生态安葬政策,经营是否合规。
2.消防安全是否规范标准。
3.是否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
四、检查方式
1. 日常检查:由业务股室采按季度开展检查。
2. 专项检查:针对经营性公墓年度监督与管理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每年开展1次。
五、工作要求
1.依法履职,规范检查。 所有检查必须于法有据,执法人员须持证上岗、亮证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统一文书格式,规范检查流程,确保程序合法、行为规范、结果公正。
2.全程留痕,规范建档。 按照“一企一档、一次一档”原则,及时将《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佐证材料等全过程资料整理归档,形成完整、规范的检查档案,确保责任可追溯、工作可核查,随时备查。
3.廉洁执法,公平公正。 检查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恪守廉洁纪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的宴请、礼品、礼金及各类消费活动,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坚持依法行政,确保检查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
桐柏县民政局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