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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检查
来源:时间:2025-12-23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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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公墓检查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殡改办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实施对象
实施依据《关于清理整顿非法经营性公墓的通知》(民事发(1995)8号)第四条:“建立年检验收制度:经营性公墓开业后,应以民政管理部门为主,吸收有关部门逐步建立年度检查验收制度。”
《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1999年7月30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第十二条:“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墓的管理,定期进行检查。”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1.通知:下发通知
2.自查:经营性公墓自查
3.审核:公墓向县民政部门上报检查材料,民政部门通过实地查看,审查材料进行检查,审核齐全后上报市民政部门
4.上报:上报待批,下发经营性公墓许可证
5.送达:材料证件送达
追责情形检查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赔;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收费情况及依据
时限要求
法定时限(天)
承诺时限(天)
调整意见及理由
备注
服务电话037783813932
受理地点桐柏县大禹路中段司法信访综合大楼5楼殡改办
投诉机构桐柏县民政局办公室投诉电话0377-83813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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