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涉嫌违规的养老机构的检查 | ||||||
| 实施机构(责任处室) | 养老服务中心 | 其他共同实施部门 | ||||
| 实施对象 | 民办养老机构 | |||||
| 实施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向养老机构和个人了解情况;(二)进入涉嫌违法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三)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及其他有关资料;(四)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 |||||
| 办理环节及责任事项 | 一、了解情况。向养老机构和个人了解情况。 二、现场检查。进入涉嫌违法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三、查阅或复制有关资料。查阅或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下达整改通知书。发现养老机构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风险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 |||||
| 追责情形 | ||||||
| 审批证件名称及有效期 | 无 | |||||
| 收费情况及依据 | 无 | |||||
| 时限要求 | 无 | |||||
| 法定时限(天) | 无 | 承诺时限(天) | 无 | |||
| 调整意见及理由 | 无 | |||||
| 备注 | 无 | |||||
| 服务电话 | 037783813977 | |||||
| 受理地点 | 桐柏县大禹路中段司法信访综合大楼7楼养老服务中心 | |||||
| 投诉机构 | 桐柏县民政局办公室 | 投诉电话 | 0377-83813987 | |||
| 流程图 | ||||||
对涉嫌违规的养老机构的检查
来源:时间:2025-12-23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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