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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队凌晨行动 重拳出击打击滥宰窝点
来源:时间:2026-01-12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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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1 月 5 日凌晨 3 时,寒气凛冽,桐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院内却是灯火通明。20余名执法队员整装集结,蓄势待发,即将对举报线索和前期摸排锁定的私屠滥宰窝点开展突击清查行动。

“行动!” 随着指挥员一声令下,数辆执法车辆悄然驶离,直奔目标地点。凌晨3时35分,联合执法人员巡查至桐柏县月河镇境内固淮路与 312 国道交叉口时,发现路口东北角一处民宅内异常忙碌:执法人员当即上前核查,只见院内灯火通明,地面血迹斑斑,几头生猪已被宰杀分割,另有数头活猪被捆绑在地,正待屠宰,上述生猪以及猪肉产品已有数千千克。

经查,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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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将依法予以取缔,没收生猪、生猪产品、屠宰工具和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难以确定的,对个人并处5000元以上 1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经初步调查,当事人因长时间从事未经指定地点屠宰生猪,且涉案金额累计较大,其行为已涉嫌犯罪,该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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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联合专项整治行动由桐柏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联合桐柏县公安局食药环森大队共同开展。行动的顺利推进,不仅有效打击了私屠滥宰违法行为,更对不法分子形成强力震慑,为切实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维护肉类市场正常秩序筑牢了坚实防线。

在此,执法部门提醒广大经营者,务必引以为戒,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到定点屠宰场开展生猪屠宰活动。同时,呼吁社会各界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举报私屠滥宰违法线索,携手共建安全、规范、有序的肉类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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