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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时间:2026-01-08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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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内,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警务公开栏、办事窗口等多种渠道和方式,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49条。公开内容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执法、财政信息、便民服务、工作动态等多个方面,信息发布及时、准确,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当引发的重大负面舆情或稳定事件。

(一)主动公开情况

1、机构职能与概况。及时公开本局领导信息、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的主要职责、办公地址、联系电话、办公时间等基本信息。发布本局年度工作要点、总结等。

2、政策法规与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开本局负责执行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对重要政策法规进行配套解读。

3、行政执法与警务信息。依法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结果、交通管理、户政管理等信息(依法不予公开的除外)。

4、财政资金信息。按规定公开本局年度部门预算、决算信息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5、人事信息。发布公务员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公告、职位、条件、程序及结果公示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内,桐柏县公安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2次,其中1次请求非公安机关管辖未能满足,另外一次来信请求因不属于桐柏县公安局职责范围未能满足。桐柏县公安局在处理依申请公开的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确保申请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及时向申请人反馈处理结果。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定期对本单位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及时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对已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信息,同步进行清理和有效性标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发挥新媒体平台优势。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官方微信、微博及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警务资讯、安全防范提示、便民服务措施和重大政策解读,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互动性和传播力。

2、拓展线下公开渠道。在各派出所的办事服务大厅、警务室等场所,设立信息公开公告栏,提供办事指南、服务流程、政策文件等资料,方便群众现场查阅和咨询。结合警营开放日等活动,面对面解读政策、回应关切。

(五)监督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指定专门科室作为日常工作机构,相关警种、部门协同配合,形成职责清晰、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局长信箱、12389举报平台等监督渠道,认真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依法及时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规范答复格式,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定期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主动接受公众评议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12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92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结合自查、上级部门反馈及公众评议等,发现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1. 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实用性有待加强。

部分公开信息仍停留在政策文件转载、工作动态简讯层面,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警务数据(如特定领域治安状况分析、便民措施成效量化数据)、重大决策背景、政策执行情况解读不够深入、具体。

2. 解读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和效果有待提升。

对出台的重要警务政策、改革措施、专项行动等的解读,形式相对传统,运用图表、案例、视频等通俗易懂方式进行解读的比例不高。对涉及本局的网络舆情或公众误解,主动发声、权威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有时不足。

3. 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需持续巩固。

在处理个别复杂、敏感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程序合规性、文书规范性方面偶有瑕疵,与申请人沟通解释的充分性有待加强。内部跨警种、跨部门的信息协调机制在应对复杂申请时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对部分复杂申请事项的答复,有时未能完全满足申请人的个性化信息需求。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已采取并将持续深化以下改进措施:

1. 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细化了警务公开、执法公开、服务公开等栏目内容要求。增加了社会治安形势季度分析、重点民生案件办理情况(脱敏后)、优化营商环境警务措施及成效等内容的发布。加强政策文件的背景材料、决策依据、执行标准等配套信息的公开。

2. 加强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

在涉及重大案事件、公共安全政策调整时,增加了通过新闻发布会、官方通报等形式进行权威发布的频次和力度。建立健全舆情监测与研判机制,对涉及我局职责的公众疑虑,做到快速发现、及时研判、有效回应。

3. 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

组织相关人员再次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相关指引,修订了内部办理规程。完善了疑难复杂申请会商机制,法制、信访及相关业务警种协同更加紧密。定期开展案例评析和业务培训,提升承办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沟通能力。优化申请登记、审核、办理、归档全流程电子化管理,确保程序规范、文书严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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