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桐柏县紫砼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水泥稳定碎石及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桐柏县紫砼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南阳森懋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桐柏县紫砼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水泥稳定碎石及建筑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南阳荣青环境工程评估技术有限公司对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荣环评估[2025]039号)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桐柏县紫砼建材有限公司水泥制品、水泥稳定碎石及建筑材料加工项目,位于桐柏县淮北街道办事处申铺村河东组。生产规模:该项目建设年生产水泥稳定碎石10万吨、水泥活动房300间、商品混凝土5万m3、机制砂100万吨、石子10.6224万吨、石粉8.318万吨。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DA001废气:运行期要求在各投料口设置三面围挡,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送至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
DA002废气:运行期要求搅拌机进料口设置引风管,废气经收集送至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
DA003废气:运行期要求将搅拌机进料口设置引风管,废气经收集送至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3排放;
经上述措施治理后,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中表1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颗粒物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商砼(沥青)搅拌站行业A级企业PM有组织排放浓度指标要求。
DA004废气:要求在给料机的进料口设置三面围挡,顶部设置集气罩,分别在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制砂机的进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送至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4)排放,经治理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企业”A级指标PM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运行期水泥、粉煤灰、石粉各原料筒仓均设置仓顶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粉尘处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要求水泥活动房的焊接工序配置2套移动式焊烟净化器,焊接烟尘经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运行期项目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地面做到硬化处理;要求原料库四面密闭,物料采用全封闭皮带廊道输送,并在原料库和砂石加工车间内设置喷雾抑尘装置,通道口安装密闭性良好便于开关的硬质门;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或篷盖措施;厂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并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定期对厂区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清洁,并加强厂区绿化种植等抑尘措施,经治理后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运行期设备冲洗废水(商砼、碎石搅拌机和罐车冲洗废水),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后的冲洗废水经厂区沉淀池(10m3)处理后上清液回用生产工序;软水制备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污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沉淀池(10m3)处理后用于厂区道路洒水抑尘;洗砂废水、污泥压滤废水和成品砂暂存渗滤废水经“收集池(300m3)+竖流沉淀罐(400m3)+清水池(300m3)”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洗砂工序;车辆冲洗废水经车辆冲洗沉淀池(25m3)沉淀后循环使用,仅增添损耗用水;初期雨水经收集至厂区初期雨水沉淀池(350m3)沉淀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3、噪声
运行期要求你公司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合理车间布局及加强设备维护等降噪措施,经治理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压滤后的泥饼,经收集后外售建材公司或综合利用;废钢筋及焊渣经收集后外售或综合利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厂家售后回收再利用;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村组转运处置。
危险废物:运行期产生的废润滑油,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49-08;辅料拆袋/桶产生的废包装袋/桶,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以上危废均由专一容器密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2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落实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各项危废分类、分区收集暂存,采用的收集桶密闭、贴签,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建立危废登记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处置。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颗粒物≤0.753t/a。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