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司法局普法责任清单
共性清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民法典的宣传普及,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助推市、县重大发展战略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日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配合各部门广泛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反有组织犯罪、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民族团结、公共卫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统计法规、妇女儿童、禁毒、防诈骗、非法集资、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利用典型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工作等。
个性清单:重点宣传普及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律师法、公证法、法律援助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桐柏县司法局2026年度普法重点任务清单
1.组织对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认真总结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法治宣传教育第九个五年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各部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将相关内容纳入年度党组中心组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依法治县办秘书股、政治处)
3.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在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法律七进”专题普法活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常态化宣传。(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各有关股室、各基层所)
4.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宪法和与履职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年内组织学法不少于4次,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政治处)
5.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年内举办本系统法治专题培训班或法治学习讲座不少于1次,组织年度考法工作,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政治处)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政治处)
7.加强对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的监督。(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8.联合县教体局、关工委等有关单位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结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等职能深入宣传反欺凌、防性侵、防诈骗、预防青少年犯罪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基层工作和社区矫正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社区矫正中心)
9.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把法治教育作为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公共法律服务股)
10.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学习宣传,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社区矫正执法各环节,切实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守法意识。(县社区矫正中心、各基层所)
1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河南省人民调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强化对人民调解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指导基层司法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广泛开展人民调解案例和相关宣传。(基层工作和社区矫正管理股)
1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援助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宣传,组织法援工作者参加专题培训和宣传,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工作能力水平,增强社会公众对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的了解,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引导公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公共法律服务股、县法律援助中心)
1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宣传普及公证法律知识,进一步扩大公证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公共法律服务股)
14.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开展法律培训,通过线上线下学习,专题讲座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全覆盖,通过普法促进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提升执法能力,推动依法行政,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降低行政纠纷发生概率,增强群众法治意识。(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依法行政推进股)
15.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综合运用释法说理、疏导回应、发布解读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公共法律服务股、基层工作和社区矫正管理股、县法律援助中心、县社区矫正中心)
16.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在基层群众中培养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基层工作经验,能发挥示范作用的人员,指导、支持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参与法治实践,引导村民、居民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表达诉求、解决纠纷。(依法治县办秘书股、基层工作和社区矫正管理股、各基层所)
17.加强对法治文化相关文物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法治文化场所建设,建立法治文化场所名录,向社会公布。(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18.向未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及时发出普法提示,并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评估,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19.围绕县委、县政府的重点工作,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日和不同时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配合各部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斗争、反有组织犯罪、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民族团结、公共卫生、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统计法规、妇女儿童、禁毒、防诈骗、非法集资、优化营商环境等法律法规。(办公室牵头,各有关股室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