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南阳新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非食用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南阳新卓化工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谊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南阳新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非食用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南阳荣青环境工程评估技术有限公司对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荣环评估[2025]032号)已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南阳新卓化工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非食用盐建设项目,位于桐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碱都大道与新安路交叉口东南侧86号,该项目建设年生产非食用盐6万吨(渔用盐年生产4万吨、融雪剂年生产2万吨)。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DA001废气:运行期要求在上料斗上方、滚筒筛上方安装集气罩,振动筛密闭集气、渔用盐成品仓密闭集气和包装机下料口处安装集气罩、融雪剂造粒工序进料口安装集气罩、筛分工序密闭集气,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1)排放,经治理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同时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A级指标其他工序PM排放限值不高于10mg/m3的要求。
DA002废气:要求天然气烘干炉安装低氮燃烧器,对烘干炉进行密闭,将烘干炉排气口与集气管道连接,废气经收集后送至旋风除尘+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经治理后有组织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同时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中涉锅炉/炉窑企业绩效A级指标中燃气干燥炉PM、SO2、NOX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运行期要求生产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定期对厂区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厂区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并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要求项目原料库、生产车间、成品库及厂区地面道路全部硬化处理;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篷盖,防止物料转运造成的扬尘污染;定期对厂区洒水抑尘,保持路面清洁,并加强厂区绿化种植等抑尘措施,无组织废气经处理后厂界处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5m3)预处理后,废水应满足开发区污水管网进水水质要求及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桐柏县绿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统一经厂区总排口通过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鸿鸭河。
3、噪声
运行期你公司应加强环境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车间布局、安装隔声门窗、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融雪剂造粒工序;筛分出的结晶盐块及废原料包装袋经分类收集后外售;
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转运至周边农田施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开发区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危险废物:运行期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润滑油,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为900-217-08;废润滑油桶,废物类别HW08,废物代码为900-249-08,以上危废均由专一容器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落实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各项危废分类、分区收集暂存,采用的收集桶密闭、贴签,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建立危废登记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处置。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1、项目废气污染物总量指标:
颗粒物≤0.3611t/a、SO2≤0.068t/a、NOX≤0.096t/a
2、项目废水污染物总量指标(进入桐柏县绿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入鸿鸭河):
COD≤0.006t/a,NH3-N≤0.0006t/a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或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