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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拨付“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网络建设信息化费用的公示
来源:时间:2025-08-0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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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一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2018年7月31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下发了《河南省公共就业创业业务经办规程和办事流程(试行)》(豫人社办〔2018〕79号),从2019年1月1日起,所有公共就业创业业务在“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专网办理。根据省市安排,为切实推动“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运行,各县应开通县乡村三级网络,实现同省市联网办公。

我县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阳市分公司(简称“联通公司”)实施“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信息化建设合同成交金额为109960/年(服务期限为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续签。2025年服务费用为109960元。

现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豫财社〔2024〕194号)之第十三条,申请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拨付2025年度“互联网+就业创业”系统建设信息化费用10996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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