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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环审〔2025〕24号关于河南钰鑫矿业有限公司桐柏县程镇苏扒饰面用花岗岩矿年开采18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时间:2025-05-29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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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河南钰鑫矿业有限公司桐柏县程镇苏扒饰面用花岗岩矿年开采18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南钰鑫矿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橦华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河南钰鑫矿业有限公司桐柏县程湾镇苏扒饰面用花岗岩矿年开采18万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和南阳荣青环境工程评估技术有限公司对于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荣环评估[2025]017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河南钰鑫矿业有限公司桐柏县程湾镇苏扒饰面用花岗岩矿年开采18万立方米项目,位于桐柏县程湾镇苏扒桐柏县程湾镇苏扒饰面用花岗岩矿范围由30个拐点组成,面积0.4231km²,采用露天开采方式,开采标高327m至200m,设计矿山总的生产规模为79×104m³/年(194×104t/年),其中:花岗岩荒料18×104m³/年(49×104t/年),建筑石料用花岗岩矿42×104m³/年(115×104t/年),建筑用砂19×104m³/年(30×104t/年),资源综合利用率100%,总服务年限为18.5年。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项目开工建设前应按照林业部门相关要求完善林地使用手续。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露采钻孔粉尘及爆破粉尘:要求项目采取湿式钻孔、深孔微差爆破湿式作业,钻孔过程及时采用洒水车与人工洒水结合的方式对钻孔作业面进行喷雾洒水等降尘措施

切割整形粉尘:要求采取湿法作业,对手持式凿岩机配备收尘装置等降尘措施

表土临时堆场及铲装粉尘:要求你公司加强工程管理,严禁在大风天气下进行开挖、铲装、运输等作业;土石方铲装和卸料区域采取全程湿法作业,四周置高位摇臂式洒水喷头洒水尘,临时堆放区结合防尘网及时覆盖措施;

运输道路扬尘:要求区、装卸区全程湿法作业并确保洒水频次,保持开采区及运输道路地面潮湿;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并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或有效篷盖,防止沿途抛洒造成的扬尘污染;

运输设备燃油废气:要求项目使用工程机械尾气污染物达到国家(地方)有关标准的运输车辆和设备;

综上所述,针对不同设备、不同作业点分别采取洒水降尘湿法作业使各工作面均保持一定的水分,经措施后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标准《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版)中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A级企业绩效要求。为有效控制营运期间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你公司应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 0312-2018)进行建设,落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要求,落实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石料加工环节的无组织含尘废气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

2、废水

露天采场初期雨水,经180m3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矿区洒水降尘;表土临时堆场淋溶水,经80m3淋溶水收集池沉淀处理后用于表土临时堆场的洒水抑尘;车辆冲洗废水经10m3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锯切废水经配套的200m3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仅增加损耗用水量;生活污水经5m3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

要求项目合理安排爆破时间、减少炸药用量、采用中深孔爆破,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开采过程中剥离的表土车辆冲洗废水沉淀池沉渣钻孔机除尘器收集粉尘,堆存于矿区东北侧的表土临时堆场,用于后期开采区的生态恢复用土;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后用作办公生活区周围植被施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村组转运处置。

5、生态环境

运行期要求你公司应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少占地、少植被破坏,并落实工程措施和环境管理措施,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服务期满后参照《河南省桐柏县程湾镇苏扒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在本方案服务年限内,露天采场开采平台复垦为乔木林地,面积4.67hm²,露天采场底部平台预计恢复水浇地25.95hm²,矿山道路闭坑后复垦为农村道路,用于当地村民出行和后期管护,工业场地复垦为乔木林地,面积共0.44hm²,表土堆场复垦为水浇地,与采场底部连片,面积0.45hm²。复垦责任范围面积为34.20hm²,共复垦水浇地26.40hm²,乔木林地5.11hm²,其它林地2.25hm²,农村道路0.24hm²复垦率要求达到100%。

四、环境风险

本项目矿山采用露天开采方式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属相关部门对爆破材料的管理,制定爆破器材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爆破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循《爆破安全规程》保证爆破器材在领取和施工中的绝对安全当日剩余爆破器材由爆破公司统一收回,根据《河南省桐柏县程湾镇苏扒饰面用花岗岩矿矿产资源开采与生态修复方案》,确定露天开采爆破安全警戒距离设定为300m,确保爆破警戒范围安全加强开采区域日常巡检,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五、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六、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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