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柏县医疗保险中心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法规。
(二)负责全县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经办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行风建设、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县全民参保计划工作;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结算工作;承担全县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和精算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县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保障待遇问题线索的受理、核查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县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经办业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域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结算管理工作和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资金)财务报表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医疗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桐柏县医疗保险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 一 )综合股。负责文电、保密、安全、档案、后勤保障、 协议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党群、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县域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和考核的辅助性工作。
(二)基金财务管理股。负责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的收支核算和拨付工作;负责基金财务分析、预测及基金(资金)会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三)信息统计管理股。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和精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目录维护、支付方式改革工作。
(四)征缴管理股。负责各险种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和基金缴费记录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电子凭证应用推广工作。
(五)居民医疗保障股。负责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服务工作;承担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的事务性工作;配合对医共体的监管、沟通、协调等工作。
(六)职工医疗保障股。负责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参保人员非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负责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县处级干部、残疾军人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工作 。
(七)稽核股。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商保机构的稽核工作;负责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