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8日,根据我县工作安排,有关部门对城区供水价格监督检查,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经检查,桐柏县城区水务服务中心收费实行政府定价。在收费大厅及政府官网公示收费标准,根据桐价字〔2003〕22号《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宛价〔2018〕38号《关于调整南阳市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通知》等文件内容,居民生活用水1.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85元/立方米;工业、建筑业用水1.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2元/立方米;行政事业性用水1.6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2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2.2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2元/立方米,经营性用水1.7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1.2元/立方米,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用户1.7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0元/立方米。执法人员现场查看并调取缴费票据、入账清单,桐柏县城区水务服务中心收取水费价格按照政府定价文件执行,未发现未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县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有力的执行力,持续加大对供水企业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促进企业严格执行政府定价、完善价格机制、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