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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用水、用气报装“信用办”的 实施方案
来源:时间:2023-02-09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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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动我县城区供水、供气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信用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能力,增强守信用水、用气主体的办水办气良好体验,进一步优化我县用水、用气营商环境,营造诚信用水、用气的市场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在供水、供气服务领域的应用,建立并逐步完善用水、用气主体信用信息记录、归集、披露、应用、修复机制,以信用数据为基础,创新供水、供气服务模式,简化办水、办气流程,为诚实守信用水、用气主体提供更优质、更贴心的供水、供气服务,不断提高办水、办气效率、降低用水、用气成本,提升用水、用气主体诚信守法意识,打造具有桐柏特色的“信用+供水、供气服务”便企惠民应用场景。

二、工作举措

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供用水、气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机制,归集用水、用气企业的用水/气信息、水/气费缴纳信息、履约信息、违窃用水/气信息,对近3年内无欠费、窃水/气、违约用水/气、失约等行为且无行政处罚记录、失信惩戒信息的守信用水、用气主体,推出信用报装服务,强化信用信息在办水、办气领域的应用。

创新开通“信用+用水、用气办理”惠企业务,打破以往企业主体用水、用气报装须提供用水、用气地址物权证明文件的模式,对暂时无法提供或因历史原因无法提供物业权属证明的企业主体,改革为在出具符合要求的信用报告,并书面向供水、供气企业作出诚信守法承诺后,可采用信用报告替代物业权属证明方式,申请用水、用气办理,实现“免证”办水、办气,助力我县创建“无证明”试点城市。

三、建立推进落实长效机制

(一)建立协调工作制度。根据任务推进进度,不定期组织召开专项工作协调会,检查、总结任务推进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持续优化“信用+供水、供气服务”应用场景。

(二)建立失信处理机制。对经政府相关部门核查后存在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的(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本用水、用气地址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无证照经营,或存在其他违法违章行为,或存在物业权属纠纷),供水、供气企业有权配合政府部门对申请人的用水、用气地址实施停水,不承担由其产生的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申请人不得追究供水、供气方责任。在实施停水、停气过程中,承诺人不得阻挠。城市供水、供气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将申请人失信信息提交信用主管部门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作为信用评估的依据。

(三)持续深化信用管理机制。各部门根据工作推进实际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持续完善涉水领域失信行为认定、归集、申诉以及信用修复等有关工作,共同推动深化失信惩戒,持续深入推进涉水、涉气领域信用管理工作。

因本方案为暂行方案,在实施过程中,如存在具体问题,请供用水、气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附件:1.产权真实性承诺书(用水报装)

      2.产权真实性承诺书(用气报装)

 

 

 

桐柏县城市管理局

2023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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