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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企业节水财政激励措施实施方案(试行)
来源:时间:2023-12-2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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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企业节水财政激励措施实施方案试行

 

一、总体目标

以推动水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通过税收、水价、补贴、金融等多维度政策工具,激励企业主动采用节水技术、升级高水效设备,力争实现桐柏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20%,单位产值水耗下降15%,助力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二、具体措施

1. 税收优惠政策

节水技术所得税减免:企业采购节水设备或技术投资额度的30%可抵减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单个企业年度最高抵减额不超过100万元。

增值税即征即退:对通过省级节水认证的企业,其节水设备销售额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50%政策。

环保税优惠:企业通过节水改造实现年度用水量下降超20%的,其超量节水部分对应的环保税按50%征收。

2. 水费返现计划

设立阶梯式返现比例:

节水率10%-20%:返还年度水费的5%;

节水率20%-30%:返还10%;

节水率30%以上:返还15%(最高返现不超过50万元/年)。

申报流程:企业需提交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节水审计报告,经县水利局审核后,由财政专项拨款兑现。

3. 差异化水价激励

实施“节水信用水价”机制:

对获评“节水标杆”的企业,执行基础水价90%的优惠价格;

对未达行业用水效率标准的企业,实行阶梯加价(超定额部分水价上浮50%-200%)。

动态调整:每半年评估企业用水效率,调整水价等级。

4. 低息贷款支持

节水项目专项贷款:联合本地商业银行推出年利率3.5%的绿色贷款(低于市场利率2个百分点),贷款额度最高500万元,期限最长5年。

政府贴息:对贷款用于高水效设备(如循环冷却系统、智能灌溉设备)的企业,县财政给予2%利息补贴。

5. 高水效设施采购折扣

政府补贴+厂商让利:

企业采购列入《国家节水技术目录》的设备,可凭发票申请采购价20%的财政补贴(单设备最高补贴10万元);

联合设备供应商对节水认证产品提供额外5%-10%折扣,形成“政府补+企业让”的双重优惠。

三、实施保障机制

1. 联合审核与监管

成立由水利局、税务局、财政局组成的节水政策联合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核与资金发放;

引入区块链技术建立用水数据监测平台,实时追踪企业用水量,防止虚报套利。

2. 试点与推广

2024年优先在食品加工、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开展试点,2025年向全县规模以上企业推广。

3. 绩效评估

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政策效果,动态调整返现比例、贷款额度等参数,确保资金使用效率。

4. 宣传与培训

定期举办“节水技术对接会”,组织企业参观节水示范项目;

开展“节水管家”培训计划,为企业免费提供节水方案设计服务。

、生效时间

本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后续根据实施效果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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