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桐柏县锦腾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旅游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桐柏县锦腾鞋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河南谊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桐柏县锦腾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旅游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南阳荣青环境工程评估技术有限公司对于该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宛荣环评估[2025]003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桐柏县锦腾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500万套旅游用品项目,位于桐柏县固县镇魏岗村,该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旅游用酒店拖鞋1500万套。该项目《报告表》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表》,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表》,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项目开工建设前应按照自然资源部门相关要求完善土地使用手续。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DA001排气筒:运行期要求在捏炼工序拆包计量平台上方、捏炼机进料口上方辊压、发泡及压纹工序上方均设置集气罩,捏炼废气经收集后由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汇同其他废气一起经“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制鞋业绩效引领性指标。
DA002排气筒:运行期要求你公司对布料复合工序进行二次密闭,并设置常温密闭固化车间,废气经收集后送至“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由一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经处理后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中制鞋业绩效引领性指标。
无组织废气:运行期使用水性胶粘剂要求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内,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加强布料复合车间的二次密闭,合理安排原料进厂及成品转出的收发时间,减少储存周期废气的挥发量;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各工序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加强环境管理,生产车间地面要求硬化处理,并确保厂容厂貌整洁,经以上措施后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标准要求,同时应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中其他企业厂界排放限值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建议值要求。
2、废水
设备冷却水经1座9m3的循环冷却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仅添加损耗用水;生活污水经厂区30m3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田施肥。
为避免项目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运行期要求你公司对项目区进行分区防渗:将危废暂存间区域设置为重点防渗区,将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冷却循环水池等其他区域设置为一般防渗区,将办公楼设置为简单防渗区。
3、噪声
运行期要求你公司合理车间布局,选用低噪设备、安装隔声门窗、对产生机械噪声的设备安装基础减振等措施,经治理后项目东、南、西厂界昼间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应满足4类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点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
4、固废
一般固废:脉冲袋式除尘器中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捏炼工序;鞋底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废水性胶粘剂桶经分类收集后外售;布料和海绵边角料随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村组转运处置。
危险废物:运行期机械维修产生的废液压油,废物类别为HW08,废物代码为900-218-08;废活性炭,废物类别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39-49,以上危废均由专一容器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10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落实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各项危废分类、分区收集暂存,采用的收集桶密闭、贴签,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建立危废登记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处置。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
非甲烷总烃≤0.4326t/a、颗粒物≤0.081t/a
五、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六、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七、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办理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