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柏县中医药产业发展攻坚行动计划
(2024—2026年)》的评估报告
为促进行政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顺利实施,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法治南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宛发〔2021〕24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对正在执行并且符合评估条件的《桐柏县中医药产业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6年)》开展评估。现将评估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基本情况
《桐柏县中医药产业发展攻坚行动计划(2024—2026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于2024年发布。我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该《行动计划》实施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行动计划》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和取得实效,《行动计划》是否和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保持协调一致,是否存在冲突,《行动计划》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及理由,是否需要修改或废止等。
合法性方面:《行动计划》制定符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桐柏县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规定,符合合法性审查相关具体要求。
合理性方面:《行动计划》由四个部分组成:一是指导思想,二是目标任务,三是行动计划,四是保障措施;行动计划部分包括五个方面: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行动计划、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计划、推进中医药健康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打造中医药人才培育行动计划、弘扬中医药文化行动计划。内容结构划分较为合理,职责划定以及法律责任规定适当,行为规范设定也较为合理,形成了具有内在联系的、层次分明的有机整体,也不与上级法律法规相违背。
可行性方面:《行动计划》针对性较强,综合考虑我县的中医药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解决了中医药产业发展思路不清晰,目标不明确,措施不具体,产业发展迟缓等问题,解决中医服务不强和中药产值不高,实现了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计划》实施成效
《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桐柏县卫健委认真贯彻落实《行动计划》,至目前,推动了乐神康二期项目、河南博康药业有限公司等中医药招商引资企业建设进度,推动了中医服务能力提升和中药材规模化种植,为中医药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评估结论
《行动计划》制定符合可行性要求,体现了一定的前瞻性。《行动计划》执行以来不断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为促进我县中医药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建议:继续实施。
桐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