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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无小事——致黄岗镇人民的一封信
来源:时间:2025-03-28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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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岗镇广大村民群众们:

星星之火燎原,毁掉绿水青山。近期,随着天气转暖、气候逐渐干燥、风力强劲极易引发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增强全镇人民森林防火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园,特向全镇广大村民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一、增强意识,筑牢防线。十年树木皆辛苦,一朝失火前功弃。我镇森林覆盖率高,山高林密,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火势难以控制,不仅会造成林木损毁、生态环境破坏,还会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全镇广大村民群众一定要提高防火意识,时刻存有“宁可千日不失火、不可一日不防火”的理念,切莫因吸一支烟、烧一次田、烧一次荒、上一次坟而烧了一片森林。同时,失火者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给家庭和个人带来无法挽回的损失。

二、遵纪守法,违者必究。广大村民群众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野炊烧烤、烧火取暖、烧秸秆杂草、燃放烟花爆竹等,禁止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的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文明祭祀,守护家园。清明将至,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我们倡导绿色祭扫,用鲜花、绿植代替纸钱香烛,同时鼓励使用网上祭奠、社区公祭等现代方式开展祭扫活动,用更加健康文明的方式表达哀悼之情。

四、发现火情,及时报警。请广大村民群众自觉担任森林防火监督者的角色,如果发现野外用火和随意焚烧行为应及时制止,一旦发现冒烟点和火情,要立即向村委会报告或拨打镇政府值班电话(0377—83981818),以便及时组织扑灭森林火灾。让我们携起手来,防火于“未燃”,争做森林防火的践行者、宣传者和守护者,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

               黄岗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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