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不合格食品及时启动核查处置工作,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依法开展调查处理。现将有关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的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 | 经营单位 | 食品品种 | 不合格项目 | 处理结果 | 处理依据 | 备注 |
1 | 桐柏县君悦商贸有限公司 | 辣椒 | 噻虫胺 | 免于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 | |
2 | 桐柏县淮北惠宜家惠民超市 | 长豆角 | 噻虫胺 | 免于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四十八条 | |
3 | 桐柏县城郊乡生活美超市 | 螺丝椒 | 噻虫胺 | 免于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六条 | |
4 | 桐柏县佳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十一分公司 | 黄皮椒 | 噻虫胺 | 免于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四十八条 | |
5 | 桐柏县淮浆酒业有限公司 | 豫淮酒福酒 | 甜蜜素 | 1、没收违法所得3428元; 2、罚款175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 |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