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中天碱业有限公司桐柏县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华能宜信达(桐柏县)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91411330MAE2UXMAXR)上报的由河南华之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天碱业有限公司桐柏县50MW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和项目告知承诺审批申请及承诺书我局已收悉。
该项目位于桐柏县安棚镇、埠江镇境内,共建设10台5MW型风机,总装机规模50MW,配套建设工程35kV开关站1座、储能区、风电机组基础、箱变基础、场内输变电线路及检修道路等,该审批事项在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营运期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以及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该批复有效期为五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