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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环审〔2024〕43号关于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河南油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来源:时间:2024-12-31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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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河南油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审批申请的批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

你公司(914113008699511876)上报的由河南橦华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采油一厂河南油田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和项目告知承诺审批申请及承诺书我局已收悉。

项目位于桐柏县埠江镇、安棚镇,该项目审批事项在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依据你公司及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的承诺,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营运期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以及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该批复有效期为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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