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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桐柏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
来源:时间:2025-01-03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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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加快桐柏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清淮街道办事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相关单位:


《加快桐柏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措施》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加快桐柏中医药高质量发展若干支持措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药振兴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56号)及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若干支持措施的通知》(宛政办〔2024〕16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桐柏中医药发展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加快推进桐柏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结合桐柏实际,特制定本措施。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南阳时对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医药振兴发展的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助推桐柏中医药发展再上新台阶,为南阳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推动南阳中医药强市建设贡献桐柏力量。

 

二、支持措施

 

一)优化中医药发展生态

 

1.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南阳市中医药强市发展意见,进一步健全优化县级中医药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设置编制,明确工作经费。坚持中西医并重,对中医药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考核。(责任单位:县委编办、财政局、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落实财政保障。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产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县中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等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完善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财政补偿机制,每诊疗1人次门诊病人补助10元、住院病人每床日补助10元,按上年度实际门诊人次和住院床日人次计算。科学界定政府和市场投入责任,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发改委)


3.创新中医药医保政策。扩大“中医日间病房”覆盖范围和医保结算病种。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扩展至县级定点中医医疗机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将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等自费项目纳入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将经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个人支付比例不高于15%。参保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要使用中医药治疗,住院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设立中医门诊辨证论治费,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其他事项遵照上级医保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县医保局、卫健委)


4.加大奖励补贴力度。财政部门及时兑现上年度中药材种植奖补资金;相关部门做好当年中药材种植验收;积极谋划进一步优化奖补的方案。围绕中医药产业链,统筹用好造林补贴、种苗补贴、“三大改造”奖补、招商奖励、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等专项资金,加大对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新技术示范推广、中药材保险补贴、产地初加工、中药精深加工以及中医药协同创新取得重大成果的奖励支持力度。各相关部门出台具体政策,支持中医药发展,把落实的措施报桐柏县中医药产业专班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健委。责任单位:财政局、林业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科技局、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卫健委)


5.加强金融、税收支持。搭建产融信息对接合作平台,定期开展政银企对接活动,促进金融助推中医药产业发展。加大中医药产业招商引资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大对中医药项目、技术推广、装备应用的融资支持力度。全面落实国家、河南省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技术创新、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中药生产企业在省内向从事中药材生产的自然人收购其自产的中药材,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农产品收购发票,中药生产企业可以凭收购发票按规定抵扣增值税。(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桐柏监管支局、县金融服务工作中心、税务局、科技局、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卫健委)


6.强化用地保障。在组织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时,统筹考虑中医药项目用地需求,为中医药项目用地留足空间。支持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收后预处理、冷藏、烘干等产地初加工农业关联设施,保障中药材种植设施农业用地需求。优化用地审批流程,对上报的中医药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专人跟踪服务,部分材料容缺办理,最大限度缩短项目用地报批时间。落实县政府降低产业用地成本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二)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7.加大中西医结合力度。根据服务人口、现有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医共体中医药服务同质化发展。全县所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临床科室和标准化中药房,加强妇幼中医药特色单位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委)


8.加大“万名中医师家庭签约服务”和“万名护工居家养老服务”政策支持力度。将中医师家庭签约服务与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同安排、同部署,在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提升中医药服务比例至30%,并纳入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经费分配挂钩。积极探索财政、医保、社会资本参与等多种形式支持签约服务和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县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民政局、人社局)


9.支持县中医院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县中医院建成1个中医重点(龙头)专科,县中医院力争建成5个以上中医特色(骨干)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每建成一个中医重点(龙头)专科,市级财政补助10万元,每建成一个中医特色(骨干)专科,县财政补助5万元。(责任单位:县卫健委、财政局)


10.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区建设。持续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全县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设置中医馆,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均可提供中医药服务。每建成一个市级旗舰中医馆,县财政补助5万元,每建成一个市级中医阁,县财政补助1万元。(责任单位:县卫健委、财政局)


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11.加大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引进高级职称、研究生学历、急需紧缺专业本科以上和其他特殊人才的,不再进行前置备案和审批,简化程序。加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培养选拔力度,在县级人才选拔(县科技功臣、享受县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县拔尖人才、县学术技术带头人等)中设立中医药专项,必要时适当放宽申报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中医药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家级、省、市级人才评选。公立医疗机构建设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名中医工作室,每建成1个,由财政分别补助20万元、10万元、5万元、3万元。(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委人才办、财政局、卫健委、教体局)


12.支持基层中医药人才建设。县、乡中医药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高、中级结构比例各提升5%,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年度职称评聘计划,按程序备案后使用;对长期工作在基层的中医药人员,享受职称晋升优先的倾斜政策。(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卫健委)


四)提升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传承发展


13.支持中医药创新平台、中医药传承建设。创建一批县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加强平台基础设施、资金投入、科研立项等方面支持力度。3年内,建成县级科技创新平台1个以上;培育中医药领域科技创新企业1家。支持中医药传承发展,鼓励中医药文旅康养和科普。(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卫健委、发改委、文广旅局)


14.支持中医药科技重点项目研究。加大县级科技计划项目对中医药支持力度,在县级科技计划项目中给予重点支持,每年支持科技项目1项以上,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时做好对接。(责任单位:县科技局、财政局、卫健委)


五)发展壮大中医药产业


15.支持道地桐药资源保护利用。支持政研企联合建设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库、药食同源桐药炮制,加强优质种苗选育。建成一批中药材种植基地,重点支持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的中药材产品种植基地建设,加大对基地运营贷款予以贴息的力度。(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农业农村局、林业局、财政局)


16.支持桐柏县中医药产业园规划建设。支持规划建设集生态种植、生产加工、仓储物流、贸易交易、产品研发、康养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桐柏县现代化中医药产业园,相关部门为项目建设提供绿色通道。(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卫健委、文广旅局、建投公司)


17.支持中医药企业建设。支持加快河南柏康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河南亿森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的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卫健委)


18.支持院内传统制剂合法化发展。(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医保局、卫健委)


19.支持构建中药市场流通体系。支持中药材仓储物流交易中心项目。支持黄岗、毛集、淮源、月河、程湾、新集等乡镇创建特色产业园,逐步形成“一乡一业、一村一品”的格局。(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卫健委、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20.支持中医药康养产业融合发展。开发药膳产品,实施中医药“六进”活动(进宾馆、进景区、进饭店、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推广太极拳、八段锦、五禽戏等中医健身运动。支持淮源旅游景区、龙潭河旅游景区、映山红、茶祖小镇等探索中医药文旅康养模式,支持创建乡村康养旅游示范村,支持创建省级中医药文旅康养示范基地和综合园区。(责任单位:县卫健委、文广旅局、民政局、教体局)


六)提升艾草产业竞争力


21.扩大桐柏艾草的种植规模,提升艾企的生产加工能力,拓展艾产品的市场销售渠道和数量,增强桐柏艾草的知名度、美誉度。(责任单位:县茶艾产业发展中心、市场监管局)


22.以县中医院为试点,积极推动将有中药饮片资质的艾产品、艾灸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推动艾产品进药店、进医疗机构。支持艾草企业发展标准化灸疗馆,培育服务新增长点。(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人社局)


七)打响中医药文化品牌


23.支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利用自有资源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层中医馆、社区居委会、乡村群众活动场所等,普遍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3年内,建成10个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4.支持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持续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校园,将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纳入课堂教学,利用《中医药文化中小学读本》开展课程学习,加强师资培养,强化品牌带动,形成一批“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研究成果,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进校园”示范基地,打造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桐柏品牌”。2024年,覆盖比例达到30%;至2025年,覆盖比例达到50%。(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卫健委)


25.支持举办中医药文化夜市。县政府对“中医药文化夜市”进行全面升级,丰富活动内涵、创新活动形式,融入当地夜经济建设。(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城管局、发改委、财政局)


八)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步伐


26.支持规划建设“桐柏智慧中医药”平台。南阳市综合服务门户建设中,以“智医、智药、智管、智研、智教、智联”为支撑,打造“六位一体”的桐柏智慧中医药服务平台。责任单位: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卫健委


27.支持药质量溯源服务平台推广应用。鼓励中药种植、加工、流通、销售等企业纳入全流程溯源平台。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优先选用能够追溯的中药饮片尽快在消费者手中实现“一药一方一码”,达成中药质量在政府、企业、配送、零售、医院、患者中的全闭环360度全流程追溯。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推进机制,细化工作举措。各责任单位要主动担当作为密切协作配合,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行业治理。加强中医药监管体系建设,完善以中医特色优势评价为主导的中医医疗机构评审评价和质量监控体系,县卫生监督执法机构要配备中医药执法人员,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和中药生产经营的监管助力中医药发展。


三)强化督导考核。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绩效考评机制,将支持措施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重点任务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加强跟踪落实和督查问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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