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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桐柏县珠宝首饰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来源:时间:2025-01-02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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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1件,作为检验样品,采用原样复检

2 检验依据

1 贵金属饰品(除镶嵌类贵金属饰品)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金、银)纯度

GB/T 18043-2013

2

质量

QB/T 1690-2021

3

印记-印记的内容

GB 11887-2012

GB 11887-2012/XG1-2015

4

印记-纯度及材料印记的表示方法

GB 11887-2012

GB 11887-2012/XG1-2015

5

标签

GB 11887-2012

GB 11887-2012/XG1-2015

2 珠宝玉石(除镶嵌类珠宝玉石)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肉眼观察(外观描述)

GB/T 16553-2017

2

放大检查

GB/T 16553-2017

3

折射率/双折射率

GB/T 16553-2017

4

光性特征

GB/T 16553-2017

5

多色性

GB/T 16553-2017

6

荧光观察

GB/T 16553-2017

7

总质量

GB/T 16553-2017

8

红外光谱分析

GB/T 16553-2017

9

名称

GB/T 16552-2017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1887-2012首饰 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

QB/T 2062-2015贵金属饰品

QB/T 1690-2021贵金属饰品质量测量允差的规定

GB/T 16553-2017珠宝玉石 鉴定

GB/T 16552-2017珠宝玉石 名称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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