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桐柏分局
关于南阳神圣农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环保型乙蒜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南阳神圣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由南阳育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南阳神圣农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环保型乙蒜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和南阳市自然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对于该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意见(宛环评估[2024]141号)己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我局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南阳神圣农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700吨环保型乙蒜素扩建项目,位于桐柏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区创业路与物流路交叉口西北侧。本次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保持现有的植物保护制剂生产布局、工艺、产品方案和产能均不变;乙蒜素产能新增700t/a,扩建后全厂乙蒜素产能扩大至1000t/a,产品纯度保持95%不变,采用200L桶装。该项目《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已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对环境的影响。
(三)项目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报告书》及本批复要求,认真落实该项目各类环保投资、各项环保工程建设和管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废气
运行期废气采用分支收集,合并处理的方式,本次扩建工程新增废气收集后与现有乙蒜素生产线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同时对现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乙蒜素生产线扩建前后,生产工艺、原辅材料消耗种类、产品方案等均一致,扩建前后废气产生点位、污染因子种类均一致,生产废气采用同样的处理工艺。
现有乙蒜素废气处理措施升级改造为“五级水洗(同步通气补氧)+四级碱洗+活性碳吸附+UV光氧活性炭一体机+1根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新增的水洗塔由现有的碱洗塔改造而来,四级碱洗是由现有的1座碱洗塔和本次新增的3座碱洗吸收塔组成,现有碱洗塔吸收酸性废气的能力变大(直径增加)。
要求二乙基二硫醚上料及乙蒜素成品灌装过程均在密闭负压房工作,上料和灌装挥发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房抽风管道收集后,引至植物保护制剂生产车间内现有的废气处理系统,经单级水洗塔+三级碱洗塔+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后,最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经上述措施后,本次扩建工程和现有工程乙蒜素生产废气经改造后的废气处理设施一并处理后,排气筒DA002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扩建后植物保护制剂车间排气筒DA001和乙蒜素车间DA002排气筒VOCs排放浓度均应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标准限值要求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排放建议值要求,同时应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农药制造”行业的A级绩效指标的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高于屋顶排放,经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餐饮油烟排放限值要求。
无组织废气:储罐区应加强对原料存放及产品储罐检查频次,合理安排原料及产品的收发时间,减少储存量及储存周期的挥发量;运行期仓库、危废间、乙蒜素车间无组织废气要求密闭抽风微负压控制,抽出的废气进入制剂车间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加强管理、加强绿化、设置储罐密封输送管道、密封上料等措施;密封车间,微负压控制;上料、卸料罐装工位设置在负压房内,无组织废气负压收集引入制剂车间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中“农药制造”企业A级绩效分级相关要求,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建立LDAR软件平台。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机械设备检修维护,要求整个车间安装微负压收集系统,将车间无组织废气再次收集。
2、废水
要求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本次扩建项目生产区域所有污水管道需布设于地面以上(明沟套管或架空管线)。厂区配套(现有)设置一座生化污水处理站(24m3/d),处理工艺“调节池+厌氧+三级接触氧化池+二沉池+消毒池”。
氧化反应后分离废水和废气处理设施排放的碱洗废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系统,经“中和搅拌沉淀(1套处理能力96m3/d)+电催化氧化(3套串联处理能力48m3/d)”处理,然后排入废水综合利用车间的搅拌反应釜内,按比例添加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磷酸二氢钾等溶液并搅拌均匀后成为液肥(本次扩建工程液体肥产量同步增加,扩建工程新增工艺废水和碱洗废水与现有工程水质一致,依托现有废水处理系统和综合利用加工生产线进行再加工,满足液肥指标要求),经灌装机分装入桶,作为副产品液肥外售至南阳市朴欣肥业有限公司。
设备冲洗废水先经“中和搅拌沉淀+电催化氧化”处理后,再排入厂区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植物保护制剂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排水直接排入厂区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排入厂区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以上废水经生化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出水水质应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中限值要求和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西区桐柏绿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再经架空管道集中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桐柏绿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鸿鸭河。
为避免项目对区域地下水产生影响,要求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分区防渗,在加强维护保养现有工程已采取的分区防渗措施的前提下,对本次工程新增的废水产生区、污水管网、新增废水中转暂存罐区均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配套完善相应的泄露事故导流系统以及厂区内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同时,建立完善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在上游胡岗村、厂区及下游王庄村各设置一个监测点位,每半年检测一次,确保区域地下水水质安全。
3、噪声
要求项目营运期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厂房隔声以及加强绿化等降噪措施,项目四周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一般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开发区(西区)环卫部门转运处置;
危险废物:电催化氧化废渣(经板框压滤后)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危废类别均为HW04;废UV灯管及催化剂,危废类别为HW29、废活性炭及废弃原料包装袋(包装桶)危废类别为HW49,以上危废均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依托现有3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你公司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计、建设和管理危废暂存间,落实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措施,各项危废分类、分区收集暂存,采用的收集桶密闭、贴签,危废暂存间设置明显标识,悬挂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建立危废登记管理台账,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收集、转运和处置。
四、环境风险
要求你公司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完善储罐区、生产罐区、原料库、成品库四周围堰、事故导流槽和收集池或储存设施的建设和布局;项目厂区设置1座240m3事故应急池,新增1座容积为100m3初期雨水收集池与现有50m3初期雨水满足扩建后全厂初期事故雨水的收集需求;加强生产装置区、罐区、治污区、危废暂存间、事故池等重点防渗区日常维护保养,避免出现泄漏点;按照行业A级绩效指标要求,尽快对扩建后全厂乙蒜素生产线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建立LDAR软件平台,并在工艺技术上设置遥控监测装置及紧急切断和紧急停车系统,一旦发生泄露,立即停产检修,严禁事故状态下运行。配备充足应急物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日常监管和维护以及对各类物料和危化品的监督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1、本次扩建项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NOx≤3.93t/a、VOCs≤2.6042t/a;
2、本次扩建项目废水总量控制指标为(进入桐柏绿源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最终入鸿鸭河):COD≤0.013t/a、NH3-N≤0.001t/a。
六、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七、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建设地点、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若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企业在实际排污之前,应办理排污许可变更手续。
项目建成后,应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材料报我局备案;未经验收、验收不合格和未变更排污许可证,不得投入运行。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