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调动我县单位和个人发明创造的积极性,鼓励自主创新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利权人和组织,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加快我县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17〕17号)、《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知识产权奖励管理办法的通知》(宛政办〔2021〕4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起草《桐柏县知识产权奖励管理办法》,并于2024年2月26日至3月26日,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建议。现征求意见稿已征求意见建议30天以上,意见征集期间,我单位未收到修改意见。
桐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