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2日—12月2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省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共交办全省33批次案件,其中,交办我县23批次46个案件(标星重点关注件4件),其中,44件已办结销号,剩余两件已整改完成,整改报告待省第五区域督察办进行现场复核。
2.8日,为配合省委巡视工作,县环委办印发了《关于落实“未巡先改”持续推进中央省市生态还借款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的通知》,要求各乡镇(集聚区)、县直有关单位重点排查2018年以来的中央、省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举报件整改落实情况,查漏补缺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再提升,全力保障群众的环境权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我县生态环境治理能力,2024年12月3日,县环委会下发了《桐柏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涉及桐柏县共性整改任务6项。县环委办要求各单位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并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调度表》及《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自查自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