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街道办事处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事务办。负责党务、信访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文化、教育、财政、人事劳动、民政救灾、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业生产、人民武装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村级党组织和政权建设,负责新农村建设;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辖区内治安与户籍管理等相关工作。
(二)征地拆迁办。负责辖区内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县土地、城建、规划等部门协助实施。原来辖区内已实施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遗留工作由城郊乡负责。
(三)基础设施办。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总体规划,负责辖区内道路、供排水、路灯、绿化、项目及安置区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管理。
(四)项目办。负责淮北街道政策性项目争取,招商项目的包装、储备、推介。负责入驻辖区企业的证照办理、企业统计、环境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