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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源镇内设机构
来源:时间:2024-12-24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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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源镇设置下列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县委办(改革办)、政府办、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乡风文明、创建等工作;对应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巡察、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开发区、招商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科协、文联等部门。

(六)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对应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房和城乡建设、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部门。

(七)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乡镇社会治理室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对应县委政法委、宣传(网信)、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县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

(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决定,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九)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培育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工作。对应县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县武装部、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十)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承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农机、农业技术、湿地保护等工作;负责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植树造林、护林防火、防汛抗旱、安全饮水、农田水利建设等工作;参与村容村貌环境改善建设;负责辖区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指导、引导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对应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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