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县委办(改革办)、政府办、人大机关、政协机关等部门。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镇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乡风文明、创建等工作;对应县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巡察、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对应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开发区、招商等部门。
(四)乡村建设办公室。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林业、水利、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对应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利、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
(五)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县交通运输、文化旅游、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残联、科协、文联等部门。
(六)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乡镇社会治理室日常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对应县委政法委、宣传、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信访等部门。
(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决定,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对应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
(八)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对应县级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信息管理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九)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动植物疫病防治、防汛抗旱、耕地保护等工作。负责交通、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项目规划、申报、组织实施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