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规定,经中共桐柏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桐柏县审计局自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8月1日,对桐柏县民政局2023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桐柏县民政局本级,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桐柏县民政局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桐柏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财政财务收支、资产、负债情况
(一)预算收支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023年预算收入8931.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收入8931.07万元;2023年预算支出8922.21万元,其中行政支出8922.21万元。预算收支差额8.86万元。
(二)资产、负债情况
资产:截至2023年12月,桐柏县民政局账面资产总额17700.84万元,其中货币资金44.90万元,预付账款29.90万元,其他应收款104.11万元,固定资产4619.10万元,在建工程12902.83万元。
负债:截至2023年12月,桐柏县民政局账面负债总额858.29万元,其中应付账款727.98万元,其他应付款130.31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在财务管理方面,桐柏县民政局会计核算比较规范,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在工作方面,较好地完成了当年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但财政财务管理方面也存在未按照政府要求及时收回殡仪馆、预算编制不合理、会计手续不完善等一些问题有待今后工作中纠正。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照政府要求及时收回殡仪馆。
根据桐政纪字〔2022〕65号文,县长办公会议纪要要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尽快拿出殡仪馆收归国有实施方案,务必尽快收归国有”,截至审计期间,桐柏县殡仪馆仍未收归国有,仍属于私人运营。
2. 社区养老服务用房未真正发挥效益。
桐柏县目前共移交居家养老服务小区5个,涉及7套养老用房,总面积713 ㎡。截至审计期间,建业公园里小区的1套房产未完成装修,其余4个小区及6套养老服务用房均已完成装修及养老设施配套,并交付使用(2023年1月、2024年5月分两批交付),涉及总面积673 ㎡。2024年7月,对涉及这4个小区的6套房产进行了集中抽查。实地查看发现,养老服务用房房门上锁且无使用痕迹,未真正发挥社会效益。
3.工程建设项目进度缓慢。
(1)由河南安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的桐柏县福源康养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标段,合同价10736万元,合同约定工期9个月,2022年1月开工,应于2022年10月前完工,截至2024年7月,工程已超期22个月,仅主体工程完工。
(2) 2021年,市殡改办《关于加快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工作的通知》(宛殡改办〔2021〕18号)明确要求,当年10月底,所有公益性公墓全部建设完毕。但截至2024年6月,桐柏县龙墓山公墓(县级公益性公墓)项目一期主体已建成,二期仍处于征地、土地手续报批阶段,项目进展缓慢。
4.不符合条件领取低保金。
2019年2月-2024年3月,16人不符合低保条件多享受低保金共计8.09万元。
5.预算编制不合理。
桐财预字〔2023〕1号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的批复显示:民政局收支预算为收入预算7361.63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7361.63万元,支出预算7361.63万元。2022年县委编办已批复桐柏县养老服务中心、桐柏县区划地名中心两个财务独立核算单位,但民政局未单独对上述两个二级单位编制预算。
6.挤占生活费用于其他相关费用。
桐柏县程湾乡敬老院2023年在生活费中支电费共计1.1万元。
7.会计手续不完善。
(1)2023年1月1日,县民政局社会救助中心支低保中心元旦、春节慰问职工物资1.28万元,无领取人清单;2023年9月支临时救助费1.13万元,无银行流水或领取人员签字;2023年10月支中秋福利2.70万元,未附领取人员名单。
(2)2023年12月支文印费5.71万元,发票上章为桐柏县淮北东芝文印部,经营者杨某,收款人薛某;2023年12月支办公费0.42万元,清单及发票显示为桐柏县城关周荣文体办公用品店,而收款人为桐柏县城关付强文体办公用品店;2023年8月支文印费2.75万元,发票上章为桐柏县淮北东芝文印部,经营者杨某,收款人薛某。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桐柏县民政局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