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和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审批“一网通办”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表彰奖励活动,指导全县民政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2、社会组织管理股(区划地名股),主要职责是:拟订全县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指导全县做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实施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跨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全县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桐柏县城区范围内地名标志设置及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对界线相关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财政拨付的民政事业资金管理工作。管理监督福利彩票代销行为。实施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民政统计管理和机关及所属单位预决算、财务、资产管理与内部审计工作。
4、社会事务和社会福利股(社会救助股)(老龄工作股)。贯彻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政策,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性措施;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相关工作;承担涉港、澳、台地区婚姻登记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拟订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监督管理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拟订全县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性措施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监督管理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性措施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性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