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桐柏县行政执法证件动态管理机制要求,对因辞职、退休、工作调动、调离执法岗位、证件遗失等原因的以下17名行政执法人员(含监督人员)所持有的行政执法证件(监督证件)予以注销。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的行政执法证件立即失效,相关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行为。
特此公告
桐柏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