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 |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柏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号 | 桐政办〔2024〕1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发布机构 |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 | 2024年6月26日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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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政办〔2024〕19号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桐柏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清淮街道办事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
为全面摸清桐柏县县域内旅游资源底数,提高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全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豫文旅强省〔2023〕6号)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桐柏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
桐柏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河南省文旅文创融合战略,落实南阳文旅康养融合发展行动,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部署要求,为科学、有序、高效做好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摸清旅游资源底数,提高保护利用与管理水平,促进我县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普查依据
(一)《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办资源发〔2022〕94号);
(二)河南省文旅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南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文旅强省〔2023〕6号);
(三)《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国家标准,《河南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
(四)《南阳市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南阳市实施文旅康养融合发展行动工作方案》;
(五)2023南阳市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
二、普查对象
旅游资源普查对象为全县范围内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可以为旅游业开发利用,并可产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各种事物和现象。在国家标准《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基础上,依据《河南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主要对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建筑与设施、历史遗迹、旅游购品、人文活动等八大类资源开展普查。
三、普查范围
普查范围为桐柏县全境。
四、普查原则
(一)普查方法坚持普查与调查相结合。普查是对旅游资源全新开展查验,调查是对原有资源成果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
(二)组织实施坚持市级统筹县区协同。按照属地原则,以乡镇为主体,县级统筹指导,有关部门依职能协同联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三)资源定级遵循“三审两定”原则。实行省、市、县专家委员会对旅游资源等级评定三级评审机制,市级对三级及以下旅游资源审定,省级对四、五级旅游资源审定。
五、经费保障
资金安排坚持县级统筹乡自筹,县、乡两级要将本级普查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付,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六、质量控制
资源数据审核工作实行“三级联动”,即县填报预目录,开展资源普查;市级审核县级成果,抽查四、五级旅游资源;省文化和旅游厅全面核查普查成果。经三级审定的旅游资源普查数据,向社会公示,确保成果的科学准确。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作为普查工作实施主体,要切实保证普查资料、数据信息及普查成果的真实、完整和科学。质量控制要贯穿资源普查全过程,包括培训、现场普查记录、普查资料和信息录入、抽查、审核和验收等各环节。
(一)统一标准。普查工作实施标准化管理,按照制定的普查标准、信息采集表和调查表格式要求、报告体例执行。
(二)专家指导。专家指导贯穿普查工作全程,专家组参与普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问题答疑、现场指导、数据审核、成果验收等各环节。
(三)标准宣贯。技术支持单位及现场技术指导组统筹组织开展规范标准宣贯工作,提升普查人员工作能力。
(四)市级督导。根据普查工作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现场指导和进度督办。
(五)节点控制。根据总体工作安排,设置抽检、数据审核验收等重要节点,倒排时间与任务,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与效果。
七、普查时间及工作安排
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自2023年12月全面启动,2024年9月结束,为期10个月。旅游资源普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任务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筹备启动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1月):成立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专班、专家委员会;制定全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方案,明确普查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确定技术支持单位,组建工作队伍;召开动员会议,开展人员培训;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
(二)全面普查阶段(2024年1月—2024年7月):以乡镇(街道、开发区)为单元,全面开展资源调查工作,按要求逐级审核报送相关旅游资源信息,并进行评价。
(三)成果编制阶段(2024年7月—2024年9月):在旅游资源普查和评价的基础上,乡、县分别编制相应的普查成果并按程序报审。
1、乡级成果:完成旅游资源各类普查表填报工作,编制《xx乡镇(街道、开发区)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含附图和资源名录)》等。乡级成果编制于2024年8月底之前完成。
2、县级成果:编制《桐柏县旅游资源普查报告(含附图和资源名录)》等。县级成果编制于2024年9月底之前完成。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旅游资源普查是一项创新工作,涉及层面广、参与部门多、工作任务重、技术要求高。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实有效推进普查工作。县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县资源普查的统筹协调,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具体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建立普查工作推进机制,统筹推进辖区内普查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对接协调。旅游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协调对接县财政、自然资源、住建、水利、林业、农业、交通、统计、气象等县直有关部门,按要求提供本系统本单位所掌握的相关资源资料,共享旅游资源数据。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工作安排,积极参加旅游资源普查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标准和技术规程,结合职能职责按时完成其他旅游资源普查相关工作。要加强与市文广旅局沟通对接,统筹协调技术支撑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开发区)开展旅游资源普查工作。
(三)抓好标准落实。要对照《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GB/T18972-2017)国家标准,认真执行《河南省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试行)》《河南省旅游资源普查技术规程》及《河南省旅游资源普查工作操作手册》,科学合理设置旅游资源分类,充分运用地理信息系统、遥感技术等手段,将旅游资源信息及时录入旅游资源数据平台,并完成审核,提高工作效率及准确性。
(四)坚持依法普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旅游资源普查的标准要求,如实填报资源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伪造数据,并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地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社会各届积极参与“旅游资源普查新发现”活动,挖掘、推荐新的文化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载体,大力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动态和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争取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