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部门信息公开 > 司法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务公开 > 机构设置
桐柏县司法局机构职能
来源:司法局时间:2024-05-13浏览量:
分享:

桐柏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县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和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县政府名义制发的重要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全县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责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级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全县法律顾问工作。

(四)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研究完善规范行政执法有关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七)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扶工作,(八)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和警车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件下载: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