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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财政局关于《桐柏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的起草说明
来源:桐柏县财政局时间:2023-11-10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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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支出管理,推进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财政投资评审行为,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财政资源,保证财政资金运用的高效、安全,理顺与其他参与政府投资管理部门之间各自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从而共同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我局起草了《桐柏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起草的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

一、《办法》制定背景

上级有要求: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履行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和实现形式,是合理压缩财政支出,节约政府投资,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

具体讲:一是《桐柏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已试行两年,在试行过程中有些条款需修改。二是根据《关于进一步紧日子要求严格财政支出管理的通知》(桐办文(2021)28)指示,明确要求进一步发挥财政投资评审作用,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作为重要政治责任,作为缓解财政收支矛盾压力、集中财力办大事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提高服务效能、应对项目变更随意的重要抓手。

实际有需要:近年来,我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报审资料的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不够,造成项目设计超投资规模、冒估冒算、反复更换设计图纸等情况时有发生,甚至有些项目已经出具评审结果后再撤回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投资项目的整体推进速度。为此,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程序,提高效能,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实施、早见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形成过程及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南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县委、县政府的统筹安排部署要求下,为制定切实符合县域内实际的政策措施,我局在认真研究相关文件精神的基础上,于11月上旬组织召开了由主要领导主持,分管领导和各业务科室人员参加的《办法》起草专题会议,并于20231110日发函至各乡镇人民政府(产业集聚区)和县政府各部门,进行《办法》的意见征求,进一步对管理办法进行针对性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桐柏县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

《办法》由总则、工作职责、评审范围与内容、评审程序及要求、责任追究、附则6个部分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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