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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水利局时间:2024-04-09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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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桐柏县水利综合

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隶属桐柏县水利局公益类二级单位,主要负责全县辖区内的水政、水保等水利法律法规的行政执法和管理工作,负责水事案件的查处和调解管理工作、负责地下水资源的勘察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节水政策和法规,对桐柏县砂石公司进行监管,受理举报、转交的相关涉水案件查处工作。

二、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本单位2024年预算为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入总计385万元,支出总计385万元,与2023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无增减变动。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收入合计3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支出合计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占94%;项目支出25万元,占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8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23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无增减变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无增减变动;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无增减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0万元,占94%;项目支出25万元,占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60万元,占100%;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占0%。

七、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79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23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公务接待费4.7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3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2023年持平,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正常履职和开展全局性工作的经费需要。与上年持平,无增减变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综合反映了单位各项目预期完成的成本指标、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情况。2024年,我单位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支出25万元,涉及项目3个。

我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期末,本单位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桐柏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24年单位预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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