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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卫生健康委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来源:卫健委时间:2025-03-06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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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卫生行政处罚案件。

二、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饮用水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三、处罚范围

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消毒产品、血液安全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查处违法行为。

四、受理机构

桐柏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大队

五、审批机构

桐柏县卫生健康委

六、办理流程

见桐柏县卫生健康委行政处罚流程图

七、办理时限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一般程序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的,应当报请上级行政机关批准。

八、监督方式

监督部门:桐柏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投诉电话:0377-68117279

九、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桐柏县卫生健康委申请听证、陈述申辩;向桐柏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办公时间、电话和地址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办公电话:0377-68117279

办公地址:桐柏县文化路卫生健康委西区法制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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