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把行政办、综治办合并成立综合办,把党建办、应急管理办合并成立党建办,另新成立督查落实办公室。现将固县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特通知如下:
李 剑:党委书记,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马 骋: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沈庭周:人大主席。
分管经济发展办、财政所。
负责人大、经济发展、整合资金项目、万人助万企、营商环境、财政、税务、砂石资源管理等方面工作。
对口联系县人大办、财政局、税务局、工信局、审计局、万人助万企办、营商办、商务局、供销社、建设投资公司、发展投资公司、淮河源担保公司、砂石公司、各银行。
联系大石坡村,李蒙分包大石坡村。
负责分管口办、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社会稳定等工作。
张 晓: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分管党建办。
负责党的建设、组织、人事、政协、离退休干部、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商联、生态环境、应急、安全生产、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工作。
对口联系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协办、老干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绩效办、深改办、融媒体中心。
分包杨楼村,詹久春任包村干部;联系新庄村,宋旸君分包新庄村。
负责分管口办、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社会稳定等工作。
陈 东: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督查落实办。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督查落实等方面工作。
对口联系纪委监委、巡察办、县委督查办。
分包魏岗村,李桢任包村干部。
负责分管口办、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社会稳定等工作。
石 建: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管村镇规划建设办、自然资源所。
负责规划、城建、土地、交通、公路、人防、电业、城乡垃圾治理、危房改造等方面工作。
对口联系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人防办、城管局、供电公司、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移动、联通、电信。
分包固县村,魏建民任包村干部。
负责分管口办、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社会稳定等工作。
丁芳芳: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公共服务办。
负责公共服务、卫生健康、民政、残疾人事务、社会保障、就业、农村基层就业岗管理、殡葬改革等方面工作。
对口联系人社局、卫健委、民政局、残联。
分包张畈村,丁肖雅任包村干部。
负责分管口办、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社会稳定等工作。
金典林: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分管乡村建设办。
负责武装、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方面工作。
对口联系武装部、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乡村振兴局、茶叶局、气象局、扶贫开发公司、林业开发公司。
分包黄畈村,刘桂钦任包村干部。
负责分管口办、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社会稳定等方面工作。
马 新:正科级干部。
分管综合办。
负责机关事务、放管服、行政审批服务、退役军人事务、档案、史志、后勤、平安建设、政法、综治、信访等方面工作。
对口联系县委办、政府办、政府系统事务管理局、党群系统事务管理局、接待办、放管服办、行政审批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档案馆、党史办、史志办、县政法委、信访局、司法局。
分包吴庄村,米耘祺任包村干部。
负责分管口办、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社会稳定等工作。
刘晓斐:副镇长。
协助马新分管综合办。
负责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建设等方面工作。
对口联系教体局、工会、团县委、妇联、文广旅局。
分包石头畈村,李记谆协助包石头畈村。
负责分管口办、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社会稳定等工作。
郭天河: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协助马新分管综合办。
协助负责综治、政法、信访等工作。
陈 峰:副科级干部。
协助金典林分管乡村建设办。
具体负责水利、移民、安全饮水、河长制等方面工作。
对口联系水利局、移民服务中心。
分包新安社区,郭军任包村干部。
负责分管口办、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社会稳定等工作。
郑澳博:副镇长(挂职)。
协助沈庭周分管经济发展办。
主要负责统计、发改、招商、重点项目协调等方面工作。
对口联系统计局、发改委、招商局、项目办、科技局。分包桐安村,苏远政任包村干部。
负责分管口办、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社会稳定等工作。
李发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协助张晓分管党建办。
参与应急、安全、环保等方面工作,具体负责消防、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
对口联系消防救援大队、司法局、市场监管局。
分包沈楼村,张强任包村干部。
负责分管口办、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社会稳定等工作。
刘国宏: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协助金典林分管乡村建设办。
具体负责乡村振兴方面工作。
分包柳扒村,陈玉洁任包村干部。
负责分管口办、分包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社会稳定等工作。
分工未尽事宜,以镇党委、政府临时研究意见为准
中共桐柏县固县镇委员会
桐柏县固县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