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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桐柏县防火玻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来源:市场监管局时间:2024-03-18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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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数量见表1。

1 抽样数量

序号

产品名称

抽样数量

检验数量

备样数量

1

复合防火玻璃

2组(注:1组样品包含如下数量:成品(见抽样表)1块(配备边框)300×300(mm)×6块)

1组

1组

2

单片防火玻璃

2组(注:1组样品包含如下数量:成品(见抽样表)1块(配备边框)1100×360(mm)×4块)

1组

1组

抽样单应注明公称尺寸、厚度、耐火性能(A/C类)、耐火等级(时间)、受火面;提供安装图纸、安装方式;需由厂家或经销商配备边框。

抽样表:单位为块

批量范围

抽检数

2~8

2

9~15

3

16~25

5

26~50

8

51~90

13

91~150

20

151~280

32

281~500

50

2 检验依据

2防火玻璃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尺寸、厚度偏差

GB 15763.1-2009

2

外观质量

GB 15763.1-2009

3

耐火性能

GB/T 12513-2006

4

弯曲度

GB 15763.2-2005

5

耐热性能

GB 15763.1-2009

6

耐寒性能

GB 15763.1-2009

7

碎片状态

GB 15763.2-2005

注:碎片状态适用于单片防火玻璃;耐热性能、耐寒性能适用于复合防火玻璃。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凡是注日期的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于本细则。凡是不注日期的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5763.1-2009 建筑用安全玻璃 防火玻璃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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