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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柏县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桐柏县水利局时间:2024-01-24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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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水利局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了有关政策法规及公告公示等,包括脱贫攻坚、防汛抗旱、饮水安全、水利项目、河长制、工作动态、部门预决算等内容,方便公众查询,自觉接受监督。对群众关心的饮水安全等水利热点信息及时公开发布,不断增大信息量和覆盖面,使广大群众更加了解和支持水利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政府信息管理及规范化建设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发布并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三)监督保障

及时开展政务公开自查工作,找准问题,及时完成任务,定期接受检查考核,严格遵守考评办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补正、行政机关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力度不够大,二是信息采集不够丰富。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各级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强化《条例》要求。

二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公开需要公开的信息,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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