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者、销售者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理。维修者未履行三包义务的,由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网站声明 | 站点地图 | 联系我们
桐柏县人民政府主办 桐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技术支持:大河网 电话:0377-68219978
备案号:豫ICP备13018982 网站标识码:4113300001 豫公网安备 41133002000101号